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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达:用灵魂的力量抵御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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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2 11:37: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卢兄:你好!


上次给你的信,聊到了南方彻底变革的突破口。我有时候也想,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开始突破呢?这里显然有一个历史时机的成熟问题。这个成熟,包括时代的进步,包括我上次提到的黑人力量的积聚。如果象在此之前的所有的推动那样,只是北方的白人在那里推,而南方的黑人自己没有力量的话,很难产生本质的变化。但是现在,南方的黑人在表面的无声无息中,渐渐地成熟了。他们成熟的标志,就是他们开始自觉地逐渐熟练地运用这个制度的操作程序,来争取这个国家所寻求的理想中,属于他们的一个部分,属于他们的一份权利。




在"分离并且平等"的南方种族隔离原则下,黑人的起点很低,但是,毕竟有了一个发展的空间。他们是隔离在南方的白人社会之外的,但是,一个表面的"平等"也提供了一定的机会,就象我上封信提到的有限度的受教育的机会。由于起点低,得到的条件差,黑人的发展是缓慢的。但是总体来说,这毕竟是一个自由社会,自由贸易,自由信息,自由流动,等等。因此,对于南方黑人也依然存在发展的机会,如果不是这样,我们就很难理解,南方也存在一个日益成长的黑人的中产阶级。著名的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就是诞生在这样一个南方黑人中产阶级的家庭。如果保守的美国南方,不认可美国的基本****机制,那么这样一个具有自身解放能力的中产阶级的黑人阶层,是不会在南方出现的。




马丁.路德.金在1929年出生的时候,他的父母就已经是一个黑人中产阶级的家庭。他是在南方的黑人学校读完中学,又是在南方进入黑人的摩尔豪斯学院,然后他来到宾夕法尼亚的克罗泽神学院,继而在波士顿大学得到博士学位。马丁.路德.金只是出生于黑人中产阶级家庭的一个典型,在南方,这样的黑人阶层正在逐渐强壮起来。他们在当时还不能享受到全部的美国的自由,比如说进入白人的饭店和学校。可是,在南方白人和政府都认同的美国制度中,他们已经可以享受到美国的许多基本自由,比如说信息自由,结社自由。




没有人限制他们得到所有的信息,没有人限制黑人的牧师向他的教徒们进行什么样的宣传。没有人能够限制一些觉悟得早的黑人,已经拥有象"有色人种进步协会"这样的黑人团体。他们所处的氛围是自由的,这种氛围在无形中推动他们去争取一个与其他人完全一样的自由生活和平等权利。这也就是我前面提到的,在南方回到这个制度中,接受了一个"表面平等"的同时,黑人的"实质平等"地位,就不可阻挡地早晚会到来,这就是制度在那里悄悄地起作用。




例如马丁.路德.金,当他在南方的黑人大学里时,就已经读到梭罗的著名文章"论公民的不服从"。当他来到波士顿读博士之前,已经在宾夕法尼亚的学校里,读到了甘地的的著作,并且熟悉了甘地对于"非暴力抵抗"的观点。无数南方的黑人孩子,他们只能进入设备简陋的黑人学校,可是,在美国的基本制度下,没有人限制这些孩子的思想,没有人企图或者能够做到用虚假的信息去毒害他们的心灵。他们坐在简陋的教室里,照样和白人的孩子一样,读到"独立宣言",读到"人人生而平等,都有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样的文字。如果说,这个国家的基本原则是符合人性的,社会的思想主流是在推动这个原则的实现的,思想是不受到禁锢的。那么,即使这个社会还存在一个没有受到公平待遇的群落,那么,他们自身对于自由的追求和主流社会对于公平的呼吁,迟早会汇聚在一起,汇成一股冲毁整个旧堤坝的力量。这个历史过程并不容易,但是,反观这段历史,你会发现,在美国的制度下,这一切逻辑地会必然发生。




这一天终于来到了。自从"分离并且平等"的原则被接受以来,这是第一次出现对这个原则频频进行司法挑战的浪潮。第一个引发点和突破口正是从教育问题开始的。尤其是当时的南方黑人中产阶级,越来越意识到,接受高质量的教育是他们的孩子今后生活中唯一的希望和光明。因此,南方各州都纷纷出现黑人家长为孩子申请白人学校的事件。在被拒绝的时候,他们就坚决地走到当地法庭,开始为自己的孩子争取平等教育的权利。于是,在1954年,美国的联邦最高法院,一下子接受了四个来自不同的南方州的类似案子,一并审理。这样一天的到来,实在是必然的。撇去别的原因不说,美国南方之外的州就一直是一个活生生的榜样。在美国的大部分地区,是从没有什么种族隔离的。就在最高法院对这些案件宣判的一年以后,马丁.路德.金就要在北方的种族融合的波士顿大学,拿到他的博士学位了。




虽然是四个案子一并处理,但是在历史上,它是以四个案子中来自堪萨斯的"布朗案"为名的。琳达.布朗是一个小女孩。在她居住的托培卡镇,按照堪萨斯州的法律,学校的种族隔离是允许的,但不是必须的。就是说学校可以自己决定。隔离不隔离都合法。可是她所申请的学校,校管会就是不让她上。琳达.布朗的父母就告到联邦地区法院,告校管会的半数成员。希望该法院干涉校管会的决定。联邦地区法院根据已经确认的"分离并且平等"原则,判布朗败诉。他们一家不服,于是,这个案子一路走进了联邦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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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8-11-12 11:37:31 | 只看该作者
很不dj这个标题,
灵魂的力量能抵御暴力?
大多数事实证明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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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8-11-12 11:37:30 | 只看该作者
东正树:这个结论对吗?
“所以说,一切进步的巩固的成果必须落实到立法上,而立法胜利的前提还是各州必须认同宪法和整个制度。”——这个结论相当值得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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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2 11:37:25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将用我们灵魂的力量,来抵御你们物质的暴力。我们不会对你们诉诸仇恨,但是我们也不会屈服于你们不公正的法律。你们可以继续干你们想对我们干的暴行,然而我们仍然爱你们。你们在我们的家里放置炸弹,恐吓我们的孩子,你们让戴着KKK尖顶帽的暴徒进入我们的社区,你们在一些路边殴打我们,把我们打得半死,奄奄一息。可是,我们仍然爱你们。不久以后,我们忍受苦难的能力就会耗尽你们的仇恨。在我们获取自由的时候,我们将唤醒你们的良知,把你们嬴过来。"




这段讲话非常清楚地表达了当时马丁.路德.金的理念,也使我们理解,为什么南方的黑人能够接受这样一个理念。对于他们,这里并没有什么特别新鲜的东西,这是南方黑人几百年来根深蒂固的宗教道德力量。过去,他们汲取这样的力量,使自己能够承受生活的重压,今天,他们以同样的力量,争取自己的自由。当这里面融合了宗教的宽容,博爱和殉教的献身精神之后,数量如此之大的一个群体,才会在KKK暴民面前表现得如此克制和坚韧,基本上不失控。




在南方以外的美国大部分地区,黑人从来没有经历过种族隔离。在大城市里,黑人更是早就进入了现代生活。相对来说,他们的气质和当时的南方黑人已经有了巨大的差别。他们没有南方黑人的经历,也没有南方黑人那种由共同经历形成的相当一致的宗教精神和价值取向。他们就如现代生活中的任何一个族裔,是各式各样的,其中也有一部分人,甚至早已习惯了街头暴力,帮派枪战。因此,在纽约的黑人领袖马康姆.X针对KKK所发表的演讲,就是完全不同的面貌,他说:




"非暴力反抗的日子已经结束了。如果他们KKK是非暴力的,那么我也可以非暴力...但是,只要你们有人还在那里实行暴力,我就不想听到任何人跑来对我谈什么非暴力。"




马康姆.X的讲话一向就是这样一种风格,非常"过瘾",所以,直至今日,他的演讲录音带还是销量很好。他的这段话逻辑非常清楚,一点没有什么不对。在事实上,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民众,在推动民族进程,或是争取自己的权益的时候,也都有"暴力抵抗"和"非暴力抵抗"这样两种选择。当我们相比这两种理念,我们会发现,都很有道理。虽说他们的道理好象不是在一个层面上。所以,两种出路也都有人选择去走。




几十年以后,当这个世界上,提倡"非暴力"的人越来越多的时候,我们可以再回头看看美国的这段历史,体味一下这里面究竟差别在哪里。从马丁.路德.金的讲话里,我们可以看到,这里更多的是一种与宗教信仰同步的对于人性醒悟的信念,相信绝大多数的人,终将经历"从猿到人",相信他们的良知终将被唤醒。可是,在一种邪恶的力量强盛的时候,你也确实难以使所有的人都持这样的信念,这就是以暴力反暴力,非暴力在最终又演化为暴力,潮潮不息的原因。




我想脱开究竟是"人性善还是人性恶"这样的讨论,看看"非暴力"到底是怎么回事。"非暴力抗争"当然和战争或是个人对付抢匪是没有关系的。它是在一个社会处于正常状态的条件下,一部分民众争取自己权益,推动社会进步的一种方式。当这种推动不被接受,有时甚至引发暴力的时候,一般来说,对暴力还以暴力,总是最早最本能的反应。只是当人们把以暴力反暴力作为自己的口号的时候,除了会造成许多无辜生命的丧失,也可能结果是暴力对暴力,仇恨加仇恨,血流成河,打成一团。这时,当初要解决的问题可能被仇恨和鲜血所淹没,在这种情况下,要谈什么维持理性,就十分困难了。




而原来有着合理要求的一方,也可能在杀红眼睛的时候,完全失去了目标,迷失了自己。事实上,在当时美国一些从未实行过种族隔离的大城市,反而在那个时期黑人暴乱此起彼伏,而暴乱总是以抢劫伤害无辜者的一团混乱告终。不仅没有推动制度的改革,取得一个实质性的成果,而且还在暴力中深深地毒害了自己。




所以,"非暴力抵抗"不是从人的本能反应引出的。它是人类面对无数无辜牺牲者的生命,深思熟虑以后作出的一个理性反省。但是,实行"非暴力"是困难的,因为它的实质是提倡非暴力的一方,主动把自己置于战术上的一个不利地位,以这样的一个姿态,邀请对方回到有游戏规则的理性的讨论中去。这一方显然是吃亏的,就象打架双方扭着一团的时候,第一个主动住手,提出谈判。难就难在这时对方再动手,他也下决心不还手了。问题在于,人们最终是要靠对话和理性的妥协解决问题,总要有一个先住手的。所以,在历史上,不论是民众一方,还是权势的一方,在打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最先醒悟过来而不再动手的一方,不论以前有过多大的罪过,就凭着这样一个转折点,都是有可能得诺贝尔和平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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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8-11-12 11:37:24 | 只看该作者
所谓的"入座"行动,就是平静地进入拒绝为黑人提供服务的地方。然后,礼貌地要求服务。如果被拒绝,就安静地坐在那里,不得到服务就拒绝离开。这一天,这四名黑人大学生就第一次在美国南方,以"入座"抗议的形式,开始挑战种族隔离。今天,这个当年位于百货店的酒吧柜,和黑人大学生坐的那四个吧凳,就被陈列在首都华盛顿的美国历史博物馆内。这个商店出于经济上的考虑,很快就宣布对黑人将一视同仁地提供服务。这时,大学生们决定把成果推向整个南方。




这是黑人大学生们经过考虑的一个成熟的行动。因此,这一运动在两个星期内席卷全州的黑人大学生,他们纷纷进入以前只为白人服务的饭店,在得不到服务的时候,静静地坐在那里,以示抗议。不到两个月,"入座"成为一个南方黑人大学生的运动,扩展到南方的五十多个城市。此后,几乎在整个南方全面展开。




这个时候的"入座"运动,已经发展成一个深思熟虑的有黑人组织指导的政治行动。许多去进行"入座"运动的大学生,在事前受过"非暴力行动"的技术训练。这些技术性的指导十分详细具体。参加行动的大学生一律服饰整洁,头发一丝不苟,以最有尊严的形象来到本来禁止他们去的地方。进入之后,以直视的目光正常地提出服务要求,保持不卑不亢的笑容,在受到拒绝甚至粗暴对待的时候,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并且保持自己的尊严。




结果,在一些饭店,黑人学生遭到围观,嘲笑和侮辱,甚至被浇上一身的番茄浆。但是,他们坚持克制自己,坚持"非暴力"的形式。在大多数的饭店,店员见到他们来,就宣布打佯了,甚至把他们旁边的椅子都翻上桌面。然而,他们坚持坐下去,在那里看书,做作业,然后参加"入座"运动的黑人学生还轮班"入座",保持店里一直不断有黑人学生在场。当然,这在南方是违反当地种族隔离的法律的。因此,就象当初在公共汽车上不让座的罗莎.帕克一样,南方的警察依照地方法,是有权逮捕这些学生的。事实上也不断有学生被逮捕。但是,马丁.路德.金早已经向黑人的"非暴力运动",发出了"填满监狱"的号召。




即使按照南方各地的地方种族隔离法,这样的"违法行为"也只是轻罪。一般可以罚个百把美元了事。可是假如坚持不付罚款,也可以判短期监禁。在"填满监狱"的号召下,被捕的学生纷纷拒交罚款,宁可去做"填满监狱"的一份子。在这段时间里,马丁.路德.金本人也参与各种"非暴力抗议",屡屡被南方的地方警察逮捕,而一些聪明些的南方官员已经意识到,请马丁.路德.金坐牢,是正中了他的意。这会在黑人中引起更大的麻烦。因此,在有的地方法庭判出罚款,马丁.路德.金又拒交的时候,有的地方官员甚至代他交付罚款,以避免他进入监狱。




这个遍布南方的"入座"运动,马丁.路德.金只是一个象征性的领导,南方的黑人大学生有着他们自己的组织。但是,马丁.路德.金所提创的一切,恰巧符合作为整体的南方黑人一贯的风格。事实上,在整个南方种族隔离时期,他们就是凭借着宗教精神的支撑,凭借着几百年来的忍耐所积聚的一个巨大韧性,"非暴力"地,沉默地在一寸一寸往前走,一点一点挤出自己的生存空间。马丁.路德.金所提倡的东西,在理论上似乎是来自印度甘地的"舶来品",可是在实践上,这就是美国南方黑人长期以来最基本的生活方式。




我们再深入地看一下马丁.路德.金在南方领导的"非暴力"运动。不知你注意了没有,"入座"运动和"公共汽车罢乘"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公共汽车的罢乘并不违法,虽然它涉及的面非常广,整个城市的五万多名黑人几乎全部卷入,但是,一开始进入司法挑战的,只有罗莎.帕克一个人,因为她是做了一件违反南方法律的事情。但是罢乘运动本身,引出当地政府以"共谋妨碍公共交通罪"为由,起诉了那些南方黑人领袖。所以,这一事件实质上是分成两个部分。一是全美国的黑人民权组织以最强有力的法律服务的支持,帮助被告的南方黑人领袖把官司一级级打上去,直至最后在法律的根子上,否定一项南方的种族隔离地方法。另一方面,马丁.路德.金号召下的蒙哥马利黑人举行罢乘,是另一个方向的进攻。就是迫使一个以黑人为主要顾客的商业公司,在失去经营对象,经济面临破产的情况下,向市议会施加压力,要求他们主动撤销这条法律。




从一个"非暴力抗争"的角度来说,罢乘运动是最为安全的一种。这些罢乘的五万多名黑人,他们的行为本身并不违反包括"种族隔离法"在内的任何法律。他们本身也没有任何受到侵犯的危险。例如被逮捕的危险,或者受到白人极端分子攻击的危险,等等。但是,"入座"运动就完全不同了。它使参与这个运动的每一个人,都进入了司法挑战的范围,都面临一定程度的危险。这时,马丁.路德.金作为一个规模越来越大的一个群众性挑战司法运动的领袖,他的"非暴力"主张当然是极为重要的,至于他如何能够使如此众多的南方黑人接受这样一种主张,更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




马丁.路德.金曾经在黑人中间作了无数次演讲。他是黑人领袖,但他始终是一个牧师。这里的牧师都是卓越的演说家,马丁.路德.金更是他们中间的佼佼者。他的演说不仅在当时打动了所有的南方黑人,也在此后的岁月里,打动了无数美国人。他有一段讲话,是有关他的"非暴力"思想的重要阐述,也是他最著名的演讲之一。马丁.路德.金针对南方的KKK暴民说:"我们将以自己忍受苦难的能力,来较量你们制造苦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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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8-11-12 11:37:23 | 只看该作者
今天她自己再回顾当初,也已经觉得不可思议了。这些当初的南方白人青年,他们今天的醒悟,也就是"历史进步"的一个折射。




在这个对公共汽车拒乘的运动中,马丁.路德.金的领导是至关重要的。他以他坚定的信念和作为牧师的演讲天才,使得第一次团结起来行动的五万五千名黑人,奇迹般地表现了坚韧和忍耐力,没有形成对社会的任何破坏和威胁。马丁.路德.金对黑人的要求是具有"基督徒的爱",并且以遵从宪法和不违法,来要求宪法赋予的权利。




所以,在他的领导下,黑人所做的,仅仅是"不与邪恶的规章制度合作,不再给予汽车公司以经济上的支持"。这一行为自尊地指出了,蒙哥马利的黑人们长期以来是汽车公司的经济支持者。公共汽车的种族隔离制度,是在荒唐地侮辱他们自己的支持者。




更重要的是,马丁.路德.金的信念是和这个国家的主流思潮一致的。那就是坚决地合法地争取自己应有的宪法权利,同时作为被侮辱和被损害的一方,以宽容的宗教精神作为自己的精神支撑,以此呼吁社会良心的醒悟和人道支持。他意识到这个制度的可操作性,他寻求的这个国家的制度所能够给予的支撑。这一切,都使得吼叫着的KKK们,在对比之下都显得智力低能。




最终,1956年6月5日,联邦地区法庭判决阿拉巴马州和蒙哥马利的有关法律为违宪。宣布由市政府支持的市公共交通系统不得实行种族隔离。案子最后也上诉到了联邦最高法院。1956年11月13日,地区法院的这个判决得到了联邦最高法院的支持。大致一个月之后,联邦法警向蒙哥马利的官员送交了法庭判决的副本,废除这个隔离制度。第二天,马丁.路德.金宣布,"罢乘"运动胜利结束。




就这样,美国南方的历史,到达了一个本质性的转折点。虽然这个判决,是针对一个具体城市的具体问题,南方的整个种族隔离制度并没有立即打破,可是南方黑人作为整体,第一次尊严地站出来,用自己的力量开始书写历史。这一推动的真正完成,还是经历了整整十年。




这一事件,就象是冲破了一个堤坝。黑人的民权运动已经势不可挡了。全国范围的黑人民权组织开始进入活跃期,马丁.路德.金已经和这些黑人组织一起,开始有计划地,主动地向南方的种族隔离出击。1959年初,马丁.路德.金特地去了一次印度。作为尼赫鲁总统的客人,在印度住了一个月,专门学习甘地所创导的"非暴力运动"的理念和技术细节。此后的黑人运动已经是有组织的政治行动,有大量的专职的黑人运动领导者在那里出谋划策。




同时,这些黑人组织越来越多地得到代表美国主流的北方和联邦政府的公开支持。最高法院对蒙哥马利的公共汽车事件宣判的几个月后,马丁.路德.金就在华盛顿的林肯纪念堂前,在庆祝最高法院消除种族隔离的判决的*会上,发表了著名的演说。不久,马丁.路德.金作为黑人领袖和当时的副总统尼克松进行了会谈。总统派出国民兵护送阿肯色州的黑人学生进入白人学校就读,也是发生在这个时候。可以说,马丁.路德.金是最高效率地利用了这个制度提供的一切"武器"。




接下来发生的一个重要事件,就是在北卡罗莱纳州的格林波罗市发生的"入座"事件。事情的起因看上去也是偶然的。可是,已经没有人把它看作是一个偶然事件了。它必然要发生,这已经是一个被潮流推动的浪头。




"入座"事件的起因也非常简单。事情发生在北卡罗莱纳的格林波罗市,1960年1月31日,一个名叫裘瑟夫.迈克乃尔的黑人大学生,来到一家连锁店的午餐吧台。他在一所全是黑人学生的农业技术大学就读。这家连锁店叫伍尔沃斯,是美国最老牌的连锁百货商店之一,在全美许多地方都设有分店。它虽然主要是经营百货,可在店堂里也设有小酒吧。这家连锁店事实上并不拒绝黑人顾客,在格林波罗市的这个分店也是如此,但是它的吧台是只为白人服务的。当裘瑟夫.迈克乃尔来到它的小酒吧,却被一口拒绝了,他被告之,"我们不为黑人服务"。




当时,马丁.路德.金在黑人中提倡的"非暴力抗议",已经被人们熟知。所以,裘瑟夫在遭到拒绝之后,就和他同寝室的同学约好,去实行一次他们自己的"非暴力抗议",挑战这个酒吧的种族歧视。另外两名黑人同学听说之后,也加入了他们的行动。"入座"运动就这样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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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8-11-12 11:37:22 | 只看该作者
马丁.路德.金确实是南方最杰出黑人。因为他从小在南方黑人的宗教气氛中长大,又在北方汲取了西方白人文化中理性思维的精华。当他和其他一些黑人宗教团体听到罗莎.帕克的故事,马上意识到南方黑人争取自己的自尊和自由的一天,已经历史性地来到了。在只有二十六岁的年轻牧师马丁.路德.金的带领下,蒙哥马利市的五万五千名黑人,开始了为期381天的公共汽车罢乘。这不仅是南方黑人的历史上,而且是整个美国黑人历史上的第一次,黑人的第一次自发的团结的争取自由的抗议行动。要做到这一点是非常不容易的。




黑人在历史上一直给人们的感觉是很难抱成团完成一件大事业的。更何况,罢乘的行动在实行中有很多困难。当时的黑人大多数是依赖公共交通上下班的。一旦离开公共交通,上下班顿成问题。




再说,黑人大量从事体力劳动,失去交通工具之后,他们中的许多人,每天就必须再耗费很多时间和体力用在步行的路程之中。可是,这个主要通过教堂传达出去的号召,得到了黑人们沉默而坚定的支




持。罢乘的第一天,整个蒙哥马利市就只有八个黑人坐公共汽车。在此后漫长的381天里,蒙哥马利市的黑人用了各种方式解决




上班和生活必须的公共交通问题。例如,所有的黑人教堂都组织起来,把可能有的私人汽车都集中起来,然后从一个教堂到另一个教堂,一站一站地接送。但是,显然这还是只能解决很小的一部分问题。这种坚持是困难的,这是一个集体行动,可是,这个松散的集体是由一个一个的个人组成的。




他们不知道需要坚持多久,他们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多久。然而,这个城市角角落落的一个一个分散的黑人,那些一个个贫穷的黑人家庭的艰难支撑者,他们既不懂政治,没有任何将要得到补偿的承诺,却默默地以他们仅有的东西,疲惫的双腿,疲惫的灵魂,支撑下来了。唯一的信念是,一个人最基本的自尊的觉醒。




到了这样一个地步,就可以称作是"时机成熟"了。南方的黑人是必定要胜利了。是历史自然地走到了产生变革的这一天。为了更准确地去理解这样一个年代,我曾经从图书馆借回来一本历史照片集。




那里面有着大量当时的南方黑人的照片,以及那些企图阻止黑人解除种族隔离要求的南方白人的照片。在这些照片中,当时的南方黑人们的目光常常显得忧郁甚至痛苦,似乎积淤着几百年来的重负;而站在对立一面人多势众吼叫着的南方白人民众,却明显有着一种从根子上血统里就压倒一切的自负和优越感。




在翻看这本照相册的时候,我们经常忍不住哑然失笑。因为在那些表情虚妄,目空一切,谩骂吼叫的南方白人照片旁边,常常有一个圆珠笔写的英语批语"白痴"。这是图书馆的书,出现这样的加注是很少见的,也许是哪个黑人学生的即兴之作?可是,之所以我们会忍不住要笑,是因为这个批注虽然有失宽厚,可是对于这些面孔所表达的建立在无知之上的狂妄和自视高贵,实在是一个十分贴切的评语。看着这些照片,你就会知道,南方的黑人胜利的一天已经不远了。因为在南方,从整个精神世界上,黑人已经远远超越了那些自视比他们血统更高贵的,在这个问题上愚昧得近似"白痴"的那部分南方白人。



这些照片记录了历史,使得今天的南方白人再回头看这些照片,也有许多人感到羞愧万分。在阿拉巴马州一张著名的历史照片上,一群二十来岁的南方白人女孩,疯狂地向将要进入一个解除种族隔离的公立大学的黑人学生大吼大叫。前不久,我们看到电视里对其中一名女孩进行采访,当然,她已经是一个安静的中年妇女,孩子们的母亲。面对电视镜头,她表示对当初的行为,感到非常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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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2 11:37:20 | 只看该作者
但是,正如大法官指出的,这些因素是可以使之"平等化"的。沃伦大法官把突破的重点放在对人的心理和精神影响方面。指出它"天生不平等"的原因是,它毁坏人的尊严,伤害人的心灵,使一个社会群体产生整体自卑感。他等于是在向黑人指出,在精神和心灵上,你们应该是和任何人一样平等的,你们应该拥有精神平等的权利。这个判例,等于是在南方的上空炸响了一个惊雷。




果然,在最高法院下命令取消公共教育种族隔离的那一年,在命令的执行还没有真正大规模开始的时候,在极端南方的深腹地阿拉巴马州的蒙哥马利市,就出现了又一个挑战种族隔离的事件。这一事件,你可以说是偶然的,但是,你也可以说,这是历史的必然。




那是1955年的12月1日,一个名叫罗莎.帕克的黑人妇女,下班后疲惫不堪地准备回家。她从来就不是一个打算做"英雄"的人,也丝毫没有准备作出一个什么历史性的挑战,她只是一个最普通的黑人妇女,那年四十二岁。她干了一天的活儿,累极了,此刻已是傍晚,她当时脑子里绝对没有政治,想的只是回家,休息。她和大多数的黑人一样,是坐市区的公共交通上下班的。




蒙哥马利市的市内交通是由政府支持的商业公司经营的,按照当地的法律,也实行所谓的"分离并且平等"的原则,公共汽车是种族隔离的。汽车的前半部是白人的座位,后半部是黑人的。但是,由于当时白人更普遍的是自己开车上班,而相对贫穷的黑人则更多地利用公共交通。因此,属于白人的区域常常有空位,而黑人的区域却非常容易被坐满。结果,就有了一个折衷的规定,就是在汽车白人区的后部,划出了一个"灰色地带"。原则上它是属于白人的,但是假如没有白人坐的时候,黑人也可以坐在那里。可一旦只要有一个白人需要坐在这个区域,所有"灰色地带"的黑人就必须全部让出来,退回到自己的区域内。以维护"分离"。




这一天,罗莎.帕克实在累了。她几乎等不到回家,就想坐下来休息一下。所以,她希望能在公共汽车上有一个坐的机会。为此,她放过了第一辆满载的车,没有上去。她等到第二辆车来,透过车窗,看到这辆车没有人站着,就上了车。黑人区虽然已经满座,但是在"灰色地带"还有一个空位,而且空位的旁边已经有一个黑人在那里就座。她就过去坐下了。




驶到半路的时候,上来了一些白人。他们坐满了白人区之后,还有一个白人没有座位。这时,司机就要求在"灰色地带"就座的黑人把座位让出来。那里正坐着四名黑人。多年来罗莎.帕克几乎天天都坐这条线路,所以,对这个司机已经相当"面熟"了。当时的蒙哥马利市的公共汽车没有黑人驾驶员,司机都是白人。当然也有对黑人依然礼貌的,但是,相当一部分司机对黑人很有偏见,她知道这个司机就是其中之一。可是,在当时的情况下,他的行为是"正常"的。蒙哥马利市的人们,不论是白人还是黑人,都已经对此习惯了。




所以,尽管在司机叫第一遍的时候大家都没动,但是,他再一次叫他们让出去的时候,原来坐在窗口,也就是坐在罗莎.帕克边上的那个黑人男子,就站起来离开了这个区域,同时,另外两名黑人妇女也离开了。可是,罗莎只是在那名黑人出来的时候,把腿移开给他让路,然后,就移坐到窗口的座位去了。对于罗莎.帕克来说,这只是一个一念之差的决定,并没有什么具有挑战意味的"预谋"。也许,这一念之差的最大的原因还是她当时感觉太疲劳了,实在不想站起来。




司机这时注意到她,问她是否打算站起来,罗莎.帕克说,"不"。这个时候,她有点较劲了。司机警告说,你要是不站起来,我就叫警察逮捕你了。罗莎.帕克说,你叫去吧。就这么简单,他们没有争吵,连话都没有多说什么。司机回头就下车去找警察了。在此期间,有人因为车子不开而离去,另外找车。也有人继续留在车上,可是,并没有人参与进去,也没有黑人为她打抱不平。一切都很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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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2 11:37:19 | 只看该作者
在这个著名的"布朗案"的审理过程中,由于"分离并且平等"的原则已经在最高法院被确认过,所以很难一下子挑战整个原则。黑人原告一方的律师,就重点争辩教育领域的"分离",是否可能做到"平等"。因为,平等是写入宪法修正案的最基本的原则。所以,假如今天能够证明,在教育领域,"分离"就不可能"平等",那么,在这个领域,就可能产生一个突破了。




为了证明这一点,黑人的律师提供了各种证据,说明教育的种族隔离产生的不平等后果。为了说明种族隔离的教育,对黑人儿童导致严重的自卑心理。他们为法庭提供了公认的专家对黑人儿童的心理测试,其中有一项,就是在黑人儿童面前放一些不同种族造型的玩具娃娃,结果,黑人儿童毫不犹豫地就要"白人娃娃",而不要和自己一样肤色的"黑人娃娃"。




1954年5月17日,沃伦首席大法官代表联邦最高法院宣布,大法官们以九比零一致通过,黑人布朗胜诉。在判决陈述中,沃伦大法官谈到,在"布莱西案"中,被确定的"分离并且平等"原则不违宪时,案子是发生在1896年。当时对于教育领域并没有特殊的关注,是当时美国的教育状况所决定的。在那个时候,美国还没有什么强有力的公共教育系统,也没有义务教育制的立法。当时,即使是白人,也有大量的孩子不上学,在家里由父母教育。在许多州里,学校一年只开三个月。所以在建立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时候,没有注重公共教育的领域,也就不奇怪了。




然而在今天,沃伦大法官说,教育由于各项立法大大提高了它的地位。教育程度已经成为承担各项最基本公共责任的起码要求,甚至参加军队也有此要求。教育是成为一个良好公民的基础。今天,教育已经是一个指导原则,它使孩子领悟到文化价值,使他为进一步的专业训练作好准备,也帮助他正常地调整他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在现在的时代,如果否定一个孩子接受教育的机会,他原来理所当然应该成功的人生,就会存在疑问。这样一种由州提供的机会,应该是所有的人都平等得到的一种权利。




在这里,我必须向你解释的,就是在美国,联邦政府是无权干涉老百姓要如何教育自己的孩子的。因此在美国也没有全国统一教材。这样一种状况,来自于美国在建国时期对于教育的基本理念。




那么,这是怎样的一种理念呢?它也是源于自然法的。它的基本观点就是,当一个孩子在成年之前,最有权利决定如何教育这个孩子的,是他的父母,而不是政府。所以,从一开始,学校的管理,教材的选用,课外必读书籍的选择,考试的范围,等等,都是由每个学校的校管会决定的,那么,校管会又是从哪里来的呢?是学校所在的地区的居民们选举产生的。要成为一个校管会的成员,也是要向选民们解释自己的教育主张,要竞选的。在美国许多选择从政的人,他走的第一步就是竞选一个学区的校管会的成员。




正如沃伦大法官所说的,美国的教育从建国以来,两百多年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例如强大的公共教育系统的建立。由州一级,和地方各级政府,从地方税收中,为公立学校提供教育经费。但是它的教育的基本理念是和这个国家的基本理念相一致的。这些最基本的东西在美国恰恰是非常稳定的。美国学校的校管会,从一开始多由家长组成,逐渐适应现代教育日益专业化的特点,更多地由当地具有教育经验和教育专业学位的人担任。很多州立大学由州政府的教育委员会管理。中小学和大专由校管会管理,但是,这些人还是由当地的居民选出来的。至今为止,各种专家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可供选择的教材,但是,选哪一本教材,还是这些由居民们选出的当地的教委会和校管会决定的。




最极端的例子,大概就是最近发生在路易斯安那州的一个黑人居民区的学校,他们的校管会决定,由于美国最著名的建国者之一,第一位总统乔治.华盛顿曾经蓄奴,所以,他们决定,把介绍华盛顿总统的有关章节,从他们学校的历史教科书中剔出去。这个决定当然很不寻常,成为报纸上的一条新闻。它引来一些保守团体的强烈反应,大多数人则是一笑置之,觉得这不是一个聪明的历史教育观,如此而已。但是从来没有听说政府打算出面干涉。即使政府想干涉,美国的法律也不会允许它干涉。




正如沃伦大法官所说的,现在的教育已经越来越重要。从沃伦大法官的判决至今,又有近半个世纪过去了。如今一个国家的教育水平,已经到了会影响国家实力的地步。因此,最近克林顿总统把提高美国的教育水平,作为他的总统任期的一件重要战役来对待。他提出立法建立全国范围的数学和语文统考。因为在美国,是没有什么具有法律强制效力的全国统一考试的。但是,他的这一提案却被国会断然否决,联邦众议院甚至通过决议,禁止联邦行政分支搞什么全国统考。假如你不清楚来龙去脉,这也是"美国故事"总是令人费解的地方。




在美国的历史深处,这个文化深藏着的是对政府的不信任,尤其是对联邦政府的不信任,其实质是对集权的恐惧,以及对思想控制的恐惧。因此,克林顿总统对于全国统考的提议是从数学语文,这样的基本技能教育作为他预定的突破点的。但是,美国人至今不能接受。其根子在于,美国人不愿意他们最初源于自然法的教育理念被突破。统考显然能够提高教育水平,使国家强大。可是,统考必然导致统一教材,就防不住哪一天政府会向孩子灌输"统一思想"。美国人是自由为先的,他们宁可不那么强大,但是必须有自由。




我再用一点笔墨回到教育上,因为小田田今年上学了,你已经几次来信谈到小田田上的那个学校的教育问题,为孩子忧心忡忡。所以,你一定会问,怎么保证教学质量呢?应该说,美国的教育制度肯定是有它的弊端的,学校的质量参差不齐。但是,它也是有它特殊的自然结果的。例如,论考试,就普遍状况来说,美国的学生绝对不是什么好手。但是,由于学校提供的气氛活跃,鼓励全方位的想象力,选择性多,实用性强。因此,论学生的创造力,美国的孩子是相当出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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