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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十年砍柴:没必要夸大奥巴马肤色的象征意义 [打印本页]

作者: laruence    时间: 2008-11-12 11:35
标题: 十年砍柴:没必要夸大奥巴马肤色的象征意义
奥巴马,一个非洲黑人的孩子,两岁时父亲就离开他,长在孤悬美国本土之外的夏威夷,当选为这个星球上最强大国家的总统。看起来真是个奇迹,用他的成功路来诠释“美国梦”似乎再合适不过了。


奥巴马的成功,不仅彼岸的有色人种倍感鼓舞,连此岸一些不可能为美国总统选举投票的国人,因为在卑微困苦中有种种人生梦的国人,也有一种看完精彩大片后的欣喜-----尽管故事的结局和自己没多大关系。


人们在奥巴马当选后,回忆起林肯解放黑奴的宣言,回忆起马丁·路德·金那篇著名的演讲《我有一个梦想》,这是正常的联想。以此证明半个世纪以来美国以及全世界消除种族歧视取得的进步未尝不可,但我要说,没必要夸大奥巴马肤色的象征意义。奥巴马在竞选时和当选后,一再以他那富有感染力的言辞阐述他的人生之路所代表的美国价值观, 其实是用另一套语言体系来阐述那种价值观代表了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一种公关技巧,古今中外的从政者都喜欢用,无非有高下之分。


当今的世界,尽管因肤色而产生的种族歧视还存在,但我以为这已不是最主要的冲突之源,在富有的有色人种面前,穷困潦倒的白人能有什么优越感呢?吊诡的是,容易对有色人种产生歧视的往往却是受教育程度不高生活不如意的白人,当然有色人种之间也有相互歧视的现象,一些自身基本权利没有得到保障的黄皮肤有时比白人还歧视黑人。当今的冲突之源是一些地区贫富悬殊过大,不同人群在教育、医疗等方面占有的资源相差甚大,这种差别在美国的黑人和白人之间固然存在,但在有些地区,同一肤色的人群中可能差别更大。


奥巴马父母相遇时,美国的种族壁垒还存在,可一个白人姑娘接受了一个来自非洲的黑小伙,本身就说明在当时的美国黑白分明,但文化是宽容的,价值观是多元的,社会制度基本上是公平的,这样的土地上,长出奥巴马这样的奇迹是水到渠成的。和菜头把奥巴马比喻成外黑内白的“山竹”,惹得一些网友不高兴。我认为这个比喻虽然不无戏谑之意,但并非对奥巴马的不尊重,就如说一些在美国长大的华人为“香蕉人”一样。前不久美籍华人钱永健获得诺贝尔化学奖其实和奥巴马当选总统一样,其肤色仅仅是个生物性标识。


中国古代儒家思想对待种族差异方面是是很容的,民族、肤色差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文化,夷夏之辨的核心就在此。孔子说过:“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中国入夷狄,则夷狄之。”强调的不是血缘、地域的区分,而是制度和价值观。大唐时,有不少胡人当高官,朝野视为正常。


钱永健和奥巴马相比,可能其身上的文化独特性还要多点,毕竟他是在一个标准的华人家庭中长大。而奥巴马和黑人家庭、黑人社区乃至黑人文化没什么关系,他的黑人父亲对他而言似乎仅仅贡献了一颗优质的精子。他在母亲和外祖母的照料中长大,接受的是美国主流社会的教育。尽管他成长在偏僻的夏威夷,但他先后在哥伦比亚大学、哈佛大学这两所名校读书并获得学位,步入社会后大部分时间在芝加哥这个美国工业重镇里读过,从这个层面分析,他高中毕业后,就从来没有被边缘化过而是主流得不得了。和中国重家世印度重种姓相比,美国更重一个人所毕业的大学,校友是美国人相当重要人际资源。衡量美国人是否处在精英层,出身不重要毕业的学校却很重要。一个社区学院毕业的白人孩子是很难和一个毕业于哈佛、耶鲁的有色人种孩子相比的。


过于看重奥巴马的肤色,倒容易遮蔽一些更重要的价值。比如说,比肤色差别更重要的是,一个社会如何能保证一个孩子不论肤色和家境,在公平的制度下能凭自己的本事进入哈佛这样的名校。


转自作者凤凰网博客
收余恨、免娇嗔、且自新、改性情,休恋逝水,苦海回身,早悟兰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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