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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伊战的合理性试证 [打印本页]

作者: laruence    时间: 2008-11-12 10:05
标题: 关于伊战的合理性试证
   说到伊拉克战争,这是一个以暴易暴是否可以的问题?
  
  我不主张以暴易暴,但是对这一立场也有所保留。我认为我们只能尽可能的不以暴易暴,而不是绝对的不以暴易暴。举一个例子,当一个实施非法暴力的个人或组织其罪行已导致严重后果,并且如果不通过暴力手段就不能终止这一罪恶的暴行,那么从维护正义的立场出发,我赞成以终止暴力实施者的生命的方式中止其暴力罪行。这也是一种以暴易暴。
  
  在这以暴易暴的过程中也许会有人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也许被暴力中止的生命有罪恶的暴力实施者,他们的死是罪有应得;在这以暴易暴的过程中,也许被暴力中止生命的是从维护正义的角度出发而采取暴力手段的正义的暴力实施者,他们的死是舍身而取义。
  
  这样的死都是无可避免的,是需要人拿出勇气是面对的。
  
  所以,我不主张将现实世界的真理绝对话,我认为除了上帝没有绝对真理,除了上帝将任何的真理绝对话,本身都是一种错误,说的更严重一点是一种犯罪。同样的,在现实世界,如果我们将不以暴亦暴这一真理绝对化,这同样是一种犯罪。
  
  我再举个例子,当一个歹徒身怀炸药劫持了几十个儿童,毫无疑问这些歹徒的行为是罪恶的,而这些被劫持的儿童生命危在旦夕。这时侯你是一名警察或者别的旁观者,你有枪或者别的武器,你可能通过暴力的手段结束这名劫犯的生命,解救几十个无辜的儿童。这时候如果你是一名绝对的不以暴亦暴的理念的维护者,你可能会因为维护自己的理念而丧失了救人的最好时机从而导致几十名无辜儿童惨遭杀害。这时候,如果你不是一名绝对的以暴亦暴理念的实施者,你就有可能会及时的中止劫匪的生命从而营救几十个无辜的的生命。
  那么,这时侯你将站在什么样的立场采取行动呢?如果是我,我一定会选择用暴力的方式中止歹徒的生命,拯救无辜的人。我认为这样做是正义的。
  
  这也是我支持小布什总统对伊开战的原因。
  
  伊战已经结束了,有很多的人死于战乱,其中有美国人,也有伊拉克人,也有无辜的死伤平民。但是这样你就能说伊战非正义吗?我认为不可以这么说,即使这场战争伤亡重大,但是他从根本上来说还是一场正义的战争。通过这场战争,许多邪恶的恐怖分子被中止生命,大独*者萨达姆被赶下台,伊拉克独*机构被摧毁。这一切都是这场战争胜利的果实,同时,这一切保证了不让这些罪恶的势力的造就的罪恶有进一步蔓延的可能。这一切都说明了这场战争对于美国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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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的这里,你也许会说,但那些在战争中死亡的人,他们的生命将用什么来尝还呢?对于这一点,我要说那些罪恶之徒,他们只是得到了它们应有的下场,而那些正义的人们死的其所,他们的生命牺牲的代价这个世界无法偿还,但是上帝是公义的,在另一个世界必有偿还。从这一点上来说,我觉得我们不应该怕死,也不应改怕暴力,在迫不得已的时侯,其实,我们也可以用正义的暴力来消灭邪恶的暴力。当然了,话说回来,以暴亦暴不管结果如何,这过程总是太残酷而耗费的代价也过大,本着爱的原则若不是迫不得已,我不赞成人们使用暴力,人类发展得历史也证明了暴力往往无益于社会的发展,很多时代的繁荣和进步都是通过改良实现的,所以我基本上是不赞成以暴亦暴的人!
  
作者: lingq2080    时间: 2008-11-12 10:05
讲合理性,美国参加二战都可以被说成不合理。

希特勒的理论家差劲?别忘了德国是哲学家思想家的故乡。事实上德国一直在阻止此事,一面大造舆论,一面利用美国民众的孤立主义情结。

美国的参战也可以被这样描述:既阻碍了法西斯正义事业的步伐,又直接对德、日等普通无辜民众的大量伤亡负责。
或者是:只有德国人才能解决德国人的问题,日本人才能解决日本人的问题,纳粹法西斯军国主义等属于他们的内政范畴,别人无权干涉。更不可以攻克柏林,轰炸东京,赤裸裸地侵犯德日主权。

当然, 美国参战改变了历史,使我们受益,以上就成为不可能。

合理勿须论证,只要你明白自己身处的环境。换一种环境,问题即迎刃而解,何须再论证。当前的环境,论证行为的本身就很可笑,这样说不知你明白否?
作者: laruence    时间: 2008-11-12 10:05
德国侵略了全欧洲,伊拉克在2003年占领了哪个国家?1990年的侵略科威特战争已经由第一次海湾战争进行了解决,联合国也进行了制裁和惩罚,当然如果伊拉克人民认为萨达姆政权还是应该****,那也是伊拉克人民的事,美国可以提供道义上的支持,但出兵占领伊拉克就是侵略,除非你完全改写现在的国际法。不错,美国的确想改,但是如果国际法是美国想改就改的还叫国际法吗?
至于伊拉克的恐怖分子造成的威胁,请问楼主伊拉克对美国进行了哪些证据确凿的恐怖活动?连美国人都拿不出萨达姆与拉登联系的证据,你又有什么证据?也许伊拉克人民在战前受到萨达姆独*政权的统治没有民主,但至少没有恐怖分子,现在美军到底给他们带来了什么好处?民主有吗?没有,只有以前没有的恐怖分子的猖獗。如果有人要你为这种正义牺牲(而且是以平民的身份),并且告诉你你在另一个世纪会得到补偿,也许你会很高兴被巡航导弹炸死?阿门,祝你的灵魂在天国幸福。
作者: 岸上的猪    时间: 2008-11-12 10:05
无论伊拉克战争,是否合理,或是是否合法。
我看,伊拉克人民之后的生活,是否比之前更幸福,或者比之前离幸福生活更近,才是关键。
目前看来,美国人消灭了独*者。
给伊拉克人带去了新希望。
现在摆在伊拉克人。面前的是一条以前全无法想象到的全新的道路。
伊拉克人民离幸福更近
作者: 清水煮音    时间: 2008-11-12 10:05
楼上的荒谬,一个社会乃至世界如果没有了法理的约束,仅凭一句是不是离幸福更近就可以随时使用暴力,这个社会还会有真正的幸福吗?谁来定义幸福?也许这些人认为有选举权是幸福,那些人认为有钱才是幸福,还有一些人认为每天可以祈祷就是幸福。有个强盗强奸了一个女孩,然后扔给她一大笔钱,从物质上讲,女孩子完全可以说是离幸福更近了,你觉得可以接受嘛?
作者: 清水煮音    时间: 2008-11-12 10:05
Originally posted by 以史为鉴 at 2004-12-3 12:10 AM:
楼上的荒谬,一个社会乃至世界如果没有了法理的约束,仅凭一句是不是离幸福更近就可以随时使用暴力,这个社会还会有真正的幸福吗?谁来定义幸福?也许这些人认为有选举权是幸福,那些人认为有钱才是幸福,还有一些人认为每天可以祈祷就是幸福。有个强盗强奸了一个女孩,然后扔给她一大笔钱,从物质上讲,女孩子完全可以说是离幸福更近了,你觉得可以接受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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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达母在时,伊拉克可有法理?
萨达母在时,伊拉克可有选举权?
萨打母在时,伊拉克可人有钱?
萨达母在时,萨达母想你今天死,你就今天死,想要你今天被强奸,你就不会明天被强奸。伊拉克人连自己的命都,保证不了,还要钱啊?
萨达母在时,伊拉克人连自己的“命”都还没有了。
萨达木在时,萨达母儿子,想强奸谁,就强奸谁,干完了还给你钱啊?
你说萨达母的在时,伊拉克人过的生活,荒唐不荒唐,荒谬不荒谬?

我再荒谬,也没萨达母荒谬。
作者: 清水煮音    时间: 2008-11-12 10:05
Originally posted by 魔剑仁心 at 2004-12-3 09:14 PM:
以史为鉴说的是国际法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陆小愤身患某种绝症,整天痛苦不堪,但他不想死,这时,任何其他人要剥削陆小愤的生命,依然犯有谋杀罪

无论萨达姆好坏,美国就是侵略了伊拉克,这在国际法上没有任 ...
说的好。
陆小愤若是伊拉克人,身患某种绝症,整天痛苦不堪,但他不想死,萨达木却要我死,我可就得死。

国际法我可没空研究,
就算美国人那是违反了国际法那有这样?
萨达木要我死,国际法,能救的了我?


“侵略就应该受到谴责”
你可以谴责啊。
美国人给伊拉克人带去了新希望,伊拉克人是离幸福更近了啊,这就是个事实。
美国人不去,伊拉克人现在依然在萨达木的魔爪之中啊~~~~
作者: 清水煮音    时间: 2008-11-12 10:05
存在即合理
作者: 清水煮音    时间: 2008-11-12 10:05
Originally posted by 陆小愤 at 2004-12-3 21:40:
说的好。
陆小愤若是伊拉克人,身患某种绝症,整天痛苦不堪,但他不想死,萨达木却要我死,我可就得死。

国际法我可没空研究,
就算美国人那是违反了国际法那有这样?
萨达木要我死,国际法,能救的了我?
...
sigh,我和一个法盲吵什么呀,FT
我不能赞同你所说的每一个字,但我坚决捍卫你说话的权力
作者: laruence    时间: 2008-11-12 10:05
Originally posted by 魔剑仁心 at 2004-12-3 10:39 PM:
sigh,我和一个法盲吵什么呀,FT
不知为不知。
国际法我可一窍不通。
你懂?


就算不懂国际法,但是美国人给伊拉克人带去了新希望,使得伊拉克人有了新生活。
这种事实,瞎子都看的出来。
还用的着,搬个国际法出来说事?
未免太迂。
作者: 岸上的猪    时间: 2008-11-12 10:05
Originally posted by 陆小愤 at 2004-12-3 22:48:
不知为不知。
国际法我可一窍不通。
你懂?


就算不懂国际法,但是美国人给伊拉克人带去了新希望,使得伊拉克人有了新生活。
这种事实,瞎子都看的出来。
还用的着,搬个国际法出来说事?
未免太迂。


我建议你考虑一下欧美这样的“民主”国家为什么不通过道德来决定是否犯罪,而要诉诸法律
我不能赞同你所说的每一个字,但我坚决捍卫你说话的权力
作者: 清水煮音    时间: 2008-11-12 10:05
Originally posted by 以史为鉴 at 2004-11-30 02:47 AM:
德国侵略了全欧洲,伊拉克在2003年占领了哪个国家?1990年的侵略科威特战争已经由第一次海湾战争进行了解决,联合国也进行了制裁和惩罚,当然如果伊拉克人民认为萨达姆政权还是应该****,那也是伊拉克人民的事,美 ...
是啊,德国在1945年侵略了哪个国家?1944年的几大战役已经能够全面进行了解决,盟国也进行了制裁和惩罚,当然如果德国人民认为希特勒政权还是应该****,那也是德国人民的事,盟国可以提供道义上的支持,但出兵占领德国就是侵略,除非你完全改写那时的国际法。不错,盟国的确想改,但是如果国际法是盟国想改就改的还叫国际法吗?
至于德国的纳粹分子造成的威胁,请问以史为鉴德国对美国进行了哪些证据确凿的种族清洗活动?犹太人可是一直好端端地生活在美国哦。
连美国人都说不出为什么和德国开战(在珍珠港事件前),你又有什么理由?也许德国人民在战前受到希特勒独*政权的统治没有民主,但至少德国是欧洲最强大的嘛,后来美军到底给他们带来了什么好处?民主有吗?有的,只是在西德才有。如果有人要你为这种正义不牺牲(无论以谁的身份),并且告诉你你在另一个世纪会得到补偿,也许你会很高兴被希特勒撤军后高枕无忧继续做太上皇?阿门,祝你的嘴巴回到脸蛋上。

——你们看,以史为鉴是不是应该照照镜子,看看自个的脑袋和嘴巴有没有长错地方?
作者: lingq2080    时间: 2008-11-12 10:05
Originally posted by 魔剑仁心 at 2004-12-3 09:14 PM:
以史为鉴说的是国际法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陆小愤身患某种绝症,整天痛苦不堪,但他不想死,这时,任何其他人要剥削陆小愤的生命,依然犯有谋杀罪

无论萨达姆好坏,美国就是侵略了伊拉克,这在国际法上没有任 ...
举个更简单的例子,魔剑仁心身患某种绝症,医生诊断他早已经脑死亡了,但他的屁股不想死,这时,任何其他人要把魔剑仁心的屁股送到停尸房,依然犯有谋杀罪.........

—我cao,这里的粪轻是不是脑袋都不大灵光?
作者: 岸上的猪    时间: 2008-11-12 10:06
Originally posted by 魔剑仁心 at 2004-12-3 10:59 PM:


我建议你考虑一下欧美这样的“民主”国家为什么不通过道德来决定是否犯罪,而要诉诸法律
"不知为不知。
国际法我可一窍不通。
你懂?


就算不懂国际法,但是美国人给伊拉克人带去了新希望,使得伊拉克人有了新生活。
这种事实,瞎子都看的出来。
还用的着,搬个国际法出来说事?
未免太迂"


你好象没看我的话啊。
我根本就没在讨论国际法。
从客观事实上来说,无论美国人是否违反了国际法,美国人的确给伊拉克人带去了新希望,使得伊拉克人有了新生活。
作者: 岸上的猪    时间: 2008-11-12 10:06
Originally posted by 陆小愤 at 2004-12-4 09:28:
"不知为不知。
国际法我可一窍不通。
你懂?


就算不懂国际法,但是美国人给伊拉克人带去了新希望,使得伊拉克人有了新生活。
这种事实,瞎子都看的出来。
还用的着,搬个国际法出来说事?
未免太迂 ...
你是对法一窍不通,不论是国内法还是国际法,连为什么要有法律,为什么要遵守法律而不是道德之类的东西都不清楚

这是我最后一次回你的帖,对于没有法制精神的人,我不屑一顾
我不能赞同你所说的每一个字,但我坚决捍卫你说话的权力
作者: laruence    时间: 2008-11-12 10:06
Originally posted by 魔剑仁心 at 2004-12-4 02:19 PM:
你是对法一窍不通,不论是国内法还是国际法,连为什么要有法律,为什么要遵守法律而不是道德之类的东西都不清楚

这是我最后一次回你的帖,对于没有法制精神的人,我不屑一顾
美军事违反了国际法阿。
但是,另一方面,美国人打泡了独*者,给了他们新的希望。
美军违反国际法固然是个事实,解救伊拉克人于独*者魔抓之中亦是个事实。
评判伊拉克战争,是否正确,岂能单单就看国际法?
就像,安乐死,在某些国家争论不休一样,很多问题,涉及到法律,道德,伦理等等,岂能把这些问题,简单化 片面化?
美国人的伊拉克战争到底是好是坏,还有待时间的考证。
现在下结论未免,太早。

这是我最后一次回你的帖,对于没有法制精神的人,我不屑一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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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法制精神?
你懂国际法?
如果你所谓,懂国际法是指,网上看几篇国际法的问题,然后就自诩说,俺是懂国际法的啊。
那我也是懂得阿。
对于自诩懂国际法,自诩有法制精神的人的不屑一顾,我不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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