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文是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国际关系重点学科三年行动计划课题“世界政治范式研究”的一部分。论文初稿曾得陈玉刚的评论,在此一并致谢。
[2]见Kenneth Waltz,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New York: McGraw-Hill,1979, Chapter 6.
[3]有关美国如何将其新政管制理念贯穿于战后世界秩序设计上,最精彩的分析见Anne-Marie Burley, Regulating theWorld: Multilateralism, International Law, andthe Projection of the New Deal Regulatory State. In John Ruggie, ed., MultilateralismMatters: The Theory and Praxis of an Institu-tional Form,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Press, 1993, pp.125-156,该文对作者写作本文产生很重要的影响。
[4]见Anne-Marie Burley, Regulatingthe World. pp.133-141.
[5]有关美国对待国际组织的复杂态度,可见[美]爱德华·勒克著,裘因等译:《美国政治与国际组织》,北京:新华出版社2001年。
[6]这几年影响较大的新帝国论,可参阅[美]哈特和奈格里著、杨建国等译:《帝国 全球化的政治秩序》,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不过,罗伯特·库珀(Rebert Cooper)在《后现代国家》中提到的帝国理论与哈特和奈格里一书中所阐述的帝国是有区别的。
[7][英]泰勒:《国际关系》,载欣斯利编,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译:《新编剑桥世界近代史》第11卷第20章,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711页。苏长和:《关于均势理论的几点思考》,载《欧洲》1997年第4期,第32-33页。
[8]对欧洲从国家到超国家实践过程的阐述以及其意义,可参考陈玉刚:《国家与超国家 欧洲一体化理论比较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
[9]有关契约途径和制度安排对国际秩序的意义,可参考苏长和:《全球公共问题与国际合作:一种制度的分析》,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