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标题: 国际经济合作的国内制度分析 [打印本页]

作者: 清水煮音    时间: 2008-10-31 08:29
标题: 国际经济合作的国内制度分析
【内容提要】 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国内制度与国际经济合作关系的研究成了国际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研究议题之一。国内制度被认为可以帮助解决国际合作面临的一般性问题:违约问题。国内制度可以通过授权、权力制衡以及透明度来提高国家政策承诺的可信性,同时也会改变国内行为体组织集体行动的成本与收益,从而均衡不同政策主张的政治力量。国内制度既是汇聚行为体政策偏好的框架,也是设定政策输出过程、影响政策本质的方法,因此合理地设计政策制定程序能够促进国际经济合作。

【关键词】 国际政治经济学;国内制度;承诺可信性;透明度;国内利益集团

 国际经济合作是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的主题之一。国际政治经济学对国际经济合作的研究受新现实主义的影响,曾长期被国际政治的体系分析所主导。体系层次的研究方法将国家看做是单一理性行为体,主要考察体系结构对国家行为的制约问题。[1]但是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国际政治经济学的研究重心发生了改变, [2]学者们开始挑战体系层次的理论,关注国内政治和世界政治、经济的互动。正是在这种理论进展的基础上,学者们开始关注国际经济合作的国内制度基础。

国内制度是国内行为体偏好汇聚为国家偏好,进而决定国家政策选择的制度框架。将国内政治引入国际关系研究后,国家作为单一理性行为体的假设被放宽,研究的重心转向关注国内政治行为体及其偏好。[3]但是国内行为体的偏好并不会自动转化成为国家政策,具有不同政策偏好的行为体是在国内制度的框架内相互作用,从而形成国家的政策选择。国内制度限定了国内行为体利益表达的机会与能力以及参与政策制定过程的成本与收益。在强调国内政治和世界政治、经济互动的学者看来,国家的政策选择是由国内行为体的偏好结构和国内制度共同决定的。[4]

本文试图分析国内制度对于解决或者缓解国际合作所面临的根本性的问题,也就是从国内制度角度来讨论国际合作的可能性和合作内容的确定。我们只有加深对国内制度的理解,才能更好地回答如下问题:什么样的国内制度更易于保证国际经济合作,更能够促进国际自由贸易秩序、强化政府对国际经济合作承诺的稳定性以及保障开放自由的国际经济所必需的国内社会基础等。

全文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总结了国内制度被引入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视野的理论背景;第二部分讨论国内制度与政府承诺可信性的关系;第三部分强调国内制度的透明度差异同样会影响承诺的可信性;第四部分解析国内制度与国内社会行为体的集体行动的关系,强调制度对支持国际经济合作的国内社会基础的影响;第五部分总结了国内制度对于国际经济合作的意义。

一 国际经济合作的理论背景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将国内制度作为解释变量分析国际经济合作的研究多了起来。这是同政治学、比较政治学和国际关系研究的学术进展相联系的。一方面,我们对国内政治制度的理解不断深化。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理性选择方法被应用到政治学的研究中,在理性选择理论的基础上,政治学研究加深了我们对政治制度的认识。另一方面,在国际关系的研究中,学者们开始反思国内政治对理解国际关系的意义,主张重新将国内政治引入国际关系研究。[5] 这些进展为国际政治经济学系统地分析国内制度和国际经济合作提供了有利的工具、方法和视角。政治学对政治制度比较研究的进展和国际关系研究中对国内政治与世界政治、经济关系的重新思考以及“民主和平论”的系统研究,是国际政治经济学关注国内制度的三个理论背景。

第一,政治学研究借助理性选择工具发展了对政治制度的认识。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理性选择方法被应用到政治学研究领域中。[6] 到20世纪60年代末期,随着行为主义的危机,理性选择方法成为政治学的主要分析工具。理性选择方法奠定了政治分析的理性基础,学者们开始关注政治选择过程和政策制定过程。

政治学接受了“理性人”假设,采用逻辑演绎的方法,重新分析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政治学变成了“研究部分人的偏好或者潜在偏好成为社会选择的过程”, [7]研究社会选择的遴选、执行、实现和评估。[8] 政治学开始从个体主义角度重新分析代议制、政体类型、选举制度、政党制度和委员会制度等政治现象。比如,阿伦·李帕特(Arend L ijphart)在《民主的类型: 36国治理结构与绩效》一书中分析了不同的选举制度、政党制度、政体、中央与地方关系等所造成的不同的政治过程和政策结果。[9] 政治学家强调不同的政治结构和政治制度对政治家的政策偏好与政治过程有重要影响,认为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形式,如议会制或总统制、多数制或比例代表制等,都会影响政治过程和政策结果。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国内制度对国家的对外经济政策选择和国际经济合作是重要的。这也是海伦·米尔纳(Helen Milner)强调要将政治学、比较政治学的研究重新引入国际关系研究,借鉴政治学和比较政治学的研究方法来研究世界政治、经济问题的原因。[10]

第二,在国际关系研究中,试图打通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的努力也促进了讨论国内制度与国际经济合作的关系。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主导了国际关系研究,国家被看做是单一理性行为体。更为严重的是, 在肯尼思·华尔兹( KennthWaltz)的结构现实主义理论下,体系层次的优先性被广泛承认。华尔兹坚持认为国际政治理论必然是体系理论,不能通过单元特征来解释国际关系。[11] 因此,当时国际关系研究的主要内容是讨论国际体系的特征,分析体系制约下国家的行为。

在冷战结束后,华尔兹式的现实主义受到了严重挑战,国家单一理性行为体的假设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12] 很多学者主张将国家是单一理性行为体的假设放宽,从而将国内政治重新引入国际关系;将国家是国际关系主要行为体的假设放宽,将非国家行为体引入国际关系。打破国际和国内界限,将国内政治引入国际关系成了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国际关系研究的努力方向之一。将国内政治引入国际关系研究必然要考虑国内制度与政治过程等要素。

第三,在20世纪90年代,“民主和平论”成了国际关系理论研究中最为重要的进展之一。学者们讨论民主制度与和平、暴力冲突的关系,强调民主制度本身所具备的特征与国际合作的关系。[13] 学者们或是强调民主的制度约束条件,或是分析民主的文化与规范特征等。“民主和平论”是通过民主制度的特征来认识和研究国际安全关系的一种思考。在“民主和平论”的研究中,通过对民主制度的分析,我们对一般性政治制度与国际合作的关系有了更多的认识。

正是在上述理论背景下,国内制度与国际经济关系成了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的重要问题领域。学者们开始讨论国内制度与国际经济合作的关系,探讨什么样的国内制度能够更有利于国际经济合作、更能促进自由贸易等问题。

二 承诺可信性与国内制度

  国际合作可以被理解为:“作为政策协调过程的结果,当一国政府实际采取的政策被合作伙伴视做能够促进它们实现自己的目标时,政府间的合作就发生了。”[14]这是从政策相互协调的角度来定义合作,也就是双方政府要做出政策调整,即改变自身国家行为。关于国际合作的困难也正在于此,也就是说双方政府为了获得共同利益,不能完全按照自身的单独意愿或利益来选择政策,而必须考虑对方的政策偏好。一般使用囚徒困境的模型来分析国际合作面临的困难。[15] 在囚徒困境中,两个犯人不能实现最优的结果,而只能选择次优的福利水平。也就是说,当理性的囚犯与同伙处于相互竞争的条件下,为了自身利益,犯人间的合作是困难的。尽管双方之间的合作能够促进利益的提高,但是单个囚犯可以从违约行为中获得更多的利益,并同时使得同伙的处境更坏。[16] 国际体系中的合作也同囚徒困境一样,在无政府状态下,就合作问题而言,理性自利的国家行为体的占优策略是违约,而不是守约。因此,国际合作的困难就在于对对方违约可能性的担心和双方的相互猜疑。[17]

从违约(或者避免违约)的角度,可以将合作问题理解为时间不一致性问题或时间一致性问题。所谓时间不一致性问题( time - inconsistency p roblem) ,就是“任何人达成今天得到某种东西并答应明天来报答的协议,如果他违约能够增加他的效用,这就会诱使他违约而不去报答”。[18] 国际合作亦如此,合作谈判的双方(或多方)都会做出关于政策调整的承诺,但若是各方无法确证这种承诺的可信性( credibility of commitment)和避免可能的机会主义行为,合作也不会发生。国际合作需要合作各方可信赖的承诺。如果从承诺的角度来理解国际合作,那么要促进国际合作水平,就要提高政府承诺的可信性。一个国家若想从国际经济合作中获益,它必须做出可靠的国际承诺;反之,它可能会被排除在国际合作之外。[19]

国内制度设计能够提高国家承诺的可信性。就国际经济合作而言,政府的经济制度设计能够更好地保障国家的政策承诺和政策连续性,比如开放市场、促进自由贸易或保证货币政策的稳定性、控制通货膨胀等。学者们对国内制度特征的分析集中于考察相关问题领域内决策权力的分散- 集中程度。若某一问题领域决策权力分散,那么这种制度架构有利于提高政府在该领域政策承诺的可信性;而如果决策权力集中,那么这种国内经济制度会增加政策的灵活性,但不能提供政府承诺的可信性。

从国内制度的角度理解国际合作,我们需要分析国内制度在解决承诺可信性上的作用。对于国内制度设计而言,授权和权力制衡是增加政府承诺可信性的两种方法。所谓授权就是将某一问题领域的政策制定权力授予一个在该政策问题上相对中立、独立的机构。授权的功能性作用就是能够避免选举、政党轮替和利益集团等对政策制定的影响,能够按照设计的目标来行使权力。权力制衡就是增加否决行为体数目,从而加强政策的稳定性,宣示政府相关政策的承诺具有可靠性。

美国贸易政策制定的制度架构变革是通过授权改变国家对外经济政策偏好的典型案例。按照美国宪法规定,国会拥有监管对外贸易的权力,总统并不拥有制定贸易政策的权力。[20] 美国国会处于制定贸易政策的中心,因此面临强大的国内利益集团游说的压力。从根本而言,国会议员代表的是其当选选区和特定支持集团的利益,因此,为了保证竞选议员或者保持议员席位,议员们迫于保护主义游说的压力,不得不采取保护措施。最为著名的后果就是1930年通过了《斯穆特-霍利法案》( Smoot - Hawley Bill) ,该法案将美国关税提高到了历史最高水平, 1932年美国平均关税税率达到了59% ,并且导致了各国纷纷采取保护主义措施,提高关税水平,最终使得“世界贸易变成死水一潭”。[21]国会作为贸易政策的中心就意味着美国将采取保护主义政策,如何使美国将采取自由贸易政策的承诺变得可信,从而推动世界范围内的关税水平降低呢? 美国通过对贸易政策制定制度的调整,强化了美国推动自由贸易的承诺。1934年美国的《互惠贸易法案》(Recip rocal Trade Agreements Act, 简称RTAA)就是通过授权以宣示政府自由贸易承诺可靠的制度变革。《互惠贸易法案》从政策过程上强化了美国自由贸易的承诺可信性。

《互惠贸易法案》设计了国会交出贸易政策制定权的方法,通过将制定关税与国际谈判联系在一起,将国会的权力转移给了总统。[22] 根据《互惠贸易法案》,总统被授权可以同外国政府或者代表签订贸易协议,并且不需国会批准。相对于国会而言,总统被认为是更主张自由贸易的,因为从选区来看,总统的选区是全国范围,不容易被地区利益所左右;从总统代表的利益来看,既有支持保护主义的,也有坚持自由贸易的,各种集团是混杂的,利益集团对政策的影响是均衡的。将贸易政策制定权从保护主义政策偏好的国会转移到持自由贸易偏好的总统,这种贸易政策的授权自然增加了美国推动自由贸易的承诺可信性。可见,国内制度的改善能够促进自由、开放的贸易。

我们还可以从货币领域发现例证。固定汇率制和独立中央银行就是两种典型的保障政府控制通货膨胀承诺可信性的制度。[23] 一般而言,政府为了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自然地有增加货币发行量、提高通货膨胀水平的倾向。[24] 政治家可能在执政前为了赢取政权,承诺保证经济稳定增长、控制通货膨胀,但是一旦当其掌握了政权,他们可能在需要的情况下,尤其是为再次当选的需要,为了促进经济增长和提高就业水平,而采取通货膨胀的政策。这就需要设计制度来保障政府控制通货膨胀承诺的可信性。

固定汇率制被认为是一种有效的增加政府承诺可信性的机制,因为在固定汇率制下,限制了政府采取独立货币政策的能力。实行固定汇率制的政府要在本币贬值的情况下,按照确定的固定比率出售外汇,购买本国货币;在本国货币升值情况下,出售本国货币,购买外汇。在固定汇率制下,政府货币供给量是由国际市场决定的,政府增加货币供给量的政策受制于国际金融市场的供求状态。因此,固定汇率制增强了政府保证经济平稳发展承诺的可信性。独立中央银行的设立也被认为是可以解决货币政策的时间一致性问题。[25]所谓独立的中央银行制度是指政府将货币政策的制定权授权给一个中立的独立银行,从而可以不受选举或者党派的影响,而采取合适的货币供给政策,起到控制通货膨胀的作用。独立的中央银行并不存在潜在的通货膨胀动机,相反为了展现自身作用,独立中央银行会根据专业判断控制货币供给。授权也就是将权力从易受控制或者具有潜在机会主义动机的行为体转移给难以控制和没有机会主义动机的行为体。

权力制衡是解决政府承诺可信性的第二种制度方法。我们通过考察“否决行为体”的数量来衡量制定政策权力是否分散。所谓否决行为体是指具有能阻止政策变化能力的制度( institutions) 、组织( organizations)或个人( individuals) 。[26] 否决行为体是从政策制定过程来看政策的稳定性和政府承诺的可信性。在下述这些情况下,都涉及可能存在的否决行为体: [27]立法机构通过法案,提交行政机构,行政机构可以否决法案;立法机构通过法案,宪法法院可以审查该法案,可能会通过宣布其违宪,否决法案;立法机构内的委员会向立法机构提交法案,立法机构可以否决法案;行政机构向立法机构提交同外国签订的条约,立法机构可能拒绝等。权力制衡最显著的制度基础就是否决权。从政策制定过程来看,权力在制度上越是分散,就越难改变政策,从而能够强化政府承诺的可信性;如果权力越是集中,政策改变相对容易,可以提高政策灵活性。[28]民主是一种典型的权力制衡制度。传统的观点认为,由于民主制度的低效率、决策过程复杂、面临国内公众舆论压力、难以实施秘密外交以及权力制衡等原因,民主制度是不利于国际合作的。[29] 但是,从合作需要承诺可信性的角度,民主制度(即权力制衡的制度)能够保证政府承诺的可信性,从而促进国际合作。

首先,政策制定者必须要考虑否决行为体的利益和偏好。政府在签订条约的时候,是要保证其能够获得国内支持,从而保证自身的信誉。因此,否决权的作用并不在于使用,而在于对政策制定者的潜在制约。权力制衡的结果是利益的妥协,从而使得政策或条约能够获得尽可能多的人的支持,降低了毁约的可能性和履约的难度。例如,在总统制国家中,如果立法机构和行政机构分别由不同党派控制,也就是处于所谓的“分治政府( divided government) ”状态,政策的改变就相对比较困难,实现国际合作也相对困难。比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立国际贸易组织的计划就被美国国会否决了,其原因就在于国会与总统分属于不同党派,国会被共和党所控制,总统则属于民主党。而当立法机构和行政机构由同一党派控制,那么国际合作就相对容易实现,比如1944年布雷顿森林会议建立了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基础的国际货币体系,在1945年得到了美国国会的通过,这主要是因为民主党同时掌控了立法机构和行政机构。总的来说,国际合作中的违约问题可以通过国内制度设计提高政治领导人的政策改变成本,从而能够保证承诺的可信性。其次,权力制衡增加了政策改变的难度,而且在政府拖延履行约定的情况下,立法机构可能采取措施,促使政府履约。[30] 比如,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各国的国会对欧洲一体化进程并不是不关心,当对一体化进程产生争论时,国会会组织起来监督政府,促使政府执行欧盟层次上的协议。[31]

从时间一致性角度考虑国内制度承诺可信性的研究是关注国内制度的权力制衡本质,将国内制度看做是一种权力运行的过程框架。我们还可以从国内制度的透明度来理解制度对承诺的影响,这是从制度的特征入手分析承诺的可信性。

三 透明度与国内制度

  信息分布同样影响国际合作。在国际关系中,两国的合作是建立在对对方行为的预期基础上的,了解其他行为体的动机,能够帮助行为体选择合适的战略行为。合作双方对对方偏好、意图或能力等的了解,尽管并不总是有利于国际合作,但是一般来说还是可以提高国际合作程度的。在国际经济关系中,信息的分布是不对称的,双方掌握的信息也是不完全的。这种信息不对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有关行为体偏好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掌握有关政府执行承诺的信息是有成本的。因此,如果政府希望增加国际经济合作,进一步融入国际经济,就需要发出希望合作的信号,并且能够使得其他国家相信其所发出的信号是可信的。国内制度同样可以帮助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国家既可以通过制度设计来发出政策偏好的信号,也可以强化这种信号的可信性,从而降低国际合作的成本。

政府发出信号( signaling)的目的就是让对方行为体了解自己的偏好和动机。[32] 比如《史记》中所记载的项羽破釜沉舟和韩信背水一战都是典型例证。在这两个例子中,项羽、韩信分别向秦军和楚军发出的信号是,尽管自身实力弱于对手,但是却有必死决心。但是这个信号被秦军与楚军所忽视,终使项羽和韩信以寡胜众。当然我们也要考虑信号的可信性问题。如果对其他政府发出信号的可信性存在判断困难,从而不能做出有效监督和惩罚,那么也会阻碍国际合作。在这种条件下,政治制度透明性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以制度形式做出承诺,能够增进观测的容易程度,并能够体现出政府承诺的可信性。因此,通过国内制度来发出政府政策偏好的信号对于促进国际合作是有利的。所谓透明度是指“一种法律的、政治的制度结构,这种结构能够使得关于政府和社会的内部特征信息能够对国内政治体系内部和外部的行为体开放。”[33]透明度能够让互动双方辨明各种不同的重要信息,比如对方的相对能力、利益或者意图等,这种相互了解对国际经济合作是必要的。

透明度同政府发出可靠信号的能力是联系在一起的。[34] 因为合作双方都相互怀疑对方发出信号的可信性,而一个高度透明的政府能够缓解这种对于信号可信性的怀疑。我们可以将透明度理解为一种双方交往的条件,在透明度较高的制度环境下,双方都能比较可靠地了解对方的意图,因此双方的互动交往相对和谐。透明度增加了互动双方及其国内社会对其机会主义行为的判断,并增强了惩罚可能性,增加了领导人机会主义行为的成本,从而提高了政策稳定性和政府履约的强度。

信息在国内社会的分布也同样会影响政府的政策行为。不同国内行为体掌握信息的能力是不对称的,主要存在两种不对称的信息关系:一是公众对政策执行者的偏好和动机缺少了解;二是公众无能力对政府实际行动进行观测,公众难以判断政府是否遵从了自己的政策承诺。[35] 但是政治制度能够缓解这种信息不对称,增强政府的责任性( accountability) 。政治竞争能够促进信息的披露,从而提高透明度,因此国内制度设计可以增加政府政策的透明度。比如合法的两党制或多党制、政党内部不同派别的竞争、自由的选举、非政府行为体的活动、新闻自由等都是能够促进政策透明度并提高信号可靠程度的国内制度。

前面已提到固定汇率制与独立中央银行都是政府增加货币稳定政策承诺可信性的方法。但是为什么有的国家选择了固定汇率制,而有的国家选择了独立中央银行?[36] 这就要从两种制度透明度的差异来理解。[37]相比较于独立中央银行,固定汇率制所发出的政府承诺相对更加透明,更能被公众和国际社会所观测,如果违反承诺易于被发现,政治领导人的政治成本很高。而对中央银行独立性的观测相对困难,因此,如果从透明度的角度来看,独立中央银行并不能起到保证政府承诺可信性的作用。所以,如果国家政治体系不透明,难以观察政府行为,那么固定汇率制要比独立中央银行制度更能有效防止通货膨胀。也就是说,透明度高的政治体系会倾向于选择独立中央银行,而透明度低的政府倾向于选择固定汇率制来发出控制通货膨胀的信号。[38]

透明度有时也被当做阻碍国际经济交往的要素,而不透明反而被当做促进经济交换的原因。比如,在回答国际直接投资( FD I)是更愿意流向权威政体还是进入民主国家的问题时,很多学者认为权威政体更容易吸引FD I流入。这些学者强调权威政体由于政治不透明和政治权力集中,国内的政治压力和劳工保护的要求较小,因此能够为FD I提供更高的资本回报率,而民主制度则相反。[39]

透明度对国家对外经济政策的选择和国际经济合作态度的影响是复杂的。尽管在实践中,往往发现公众舆论会成为合作的障碍,但是从信号及其可信性的角度来看,透明度能够促进相互了解,增强信息的对称性,从而提高合作水平。

四 国内社会基础与国内制度

  国际经济合作是需要国内社会基础的。[40] 无论是在代议制民主中,还是在权威政体下,为维护政权而赢得民众支持都是政治家或政党必须考虑的。安德鲁·莫罗维斯克(Andrew Moravcsik)强调国家与社会关系对世界政治中的国家行为有重要的影响, [41]认为对世界政治、经济的研究要体现出社会行为体的优先性。社会行为体优先性指的是“国际政治中的基本行为体,它们一般而言是理性的和规避风险的,它们在物质稀缺、冲突价值观和不同的社会影响所设定的条件下,通过组织交换和集体行动来提高自身的利益。”[42]正是在国内社会利益集团的基础上,国家来界定自身的利益和偏好。这种观点主张国家政策选择与国际合作的关系是建立在国内社会集团的利益结构基础上的,强调从下到上的利益汇聚过程。

国内制度设计的不同影响了国内社会行为体的政治组织能力。我们知道人类社会的群体活动不可避免地面临着集体行动问题。也就是说,理性自利的行为体只会根据自身利益来行动,而很难根据共同利益组织起来。曼瑟尔·奥尔森(Mancur Olson)论证了“除非在集团成员同意分担实现集团目标所需的成本的情况下给予他们不同于共同或集团利益的独立的激励,或者除非强迫他们这么做,不然的话,如果一个大集团中的成员有理性地寻求他们的自我利益最大化,他们不会采取行动以增进他们的共同目标或集团目标”。[43]从国内社会角度理解国家的经济政策选择也同样如此,社会集团的组织与活动是需要成本的,某些社会集团可能并不存在组织起来参与政策过程的动力。1935年,埃尔默·沙特施奈德( Elmer Eric Shatts Chneider)在《政治、压力和关税》一书中通过对《斯穆特- 霍利法案》的分析指出,美国高关税是因为寻求进口保护的特殊利益集团控制了整个立法过程。[44] 在关税法案立法过程中,关税保护的收益集中于进口竞争部门,而自由贸易的收益分散于从其中获益的普通消费者。因此,支持自由贸易的消费者没有组织起来参与政治过程的动力,从而使得进口竞争行业能够游说成功。沙特施奈德最后悲观地认为,保护主义的压力在政治上是不可战胜的。奥尔森深化了这一观点,认为进口竞争产业组成了相对的小集团,它们能从保护主义政策中集中获益;而能够从自由贸易中提高福利水平的消费者却面临不可避免的集体行动问题,以至难以采取政治行动。[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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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下几种情况下,集体行动问题可能会得到解决:集团成员数目有限;存在特权集团(特权集团从集体行动中的收益超过其提供公共物品的成本) ;或者存在选择性激励机制(能够改变成员参与集体行动的成本与收益) 。制度对于社会集团而言就是一种选择性激励机制,能够改变国内不同社会集团参与国家政策制定的成本与收益,从而能够平衡国家经济政策上的不同政治力量。

就贸易制度而言,美国1934年通过的《互惠贸易法案》毫无疑问就是一种改变社会集团参与政策过程激励的制度变革。这项法案的结果不仅是将贸易制定权从国会转移到了总统,从而增加了保护主义游说的困难,加强了美国自由贸易的承诺。[46] 《互惠贸易法案》更为重要的结果是将“互惠”定为了美国贸易政策的基石。互惠就是指“贸易政策相互调整这样的理想目标,这些政策所引起的各国进口量的变化等价于该国出口量的改变”。[47]《互惠贸易法案》赋予了总统根据互惠原则签订贸易协定的权力。我们可以看到从《互惠贸易法案》中受益的是面向国际的出口部门。国家政策能否成为一种公共物品,是受政治制度制约的。国家的政策输出是利益集团通过集体行动实现的公共物品(对该集团而言) 。但是,一种物品是公共物品还是私人物品,不仅要看物品本身的特性,还要注意生产该物品的制度环境。[48] 贸易政策就是一种能够产生歧视性分配后果的政策输出,在《互惠贸易法案》通过之前,保护主义能够通过影响贸易政策获得收益,而《互惠贸易法案》强化了出口产业的游说动机,因为该法案能够使得自由贸易的利益集中于特定的出口部门。可见制度可以改变物品的特征,使物品具有排他性,能够为特定集团创造利益,那么对这些特定集团而言,自由贸易政策并不完全是非排他性的,它们可以从自由贸易中获得排他性利益。

《互惠贸易法案》的通过改变了自由贸易者和保护贸易者间的政治平衡,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沙特施奈德所提到的自由贸易的困境。在贸易议题上,《互惠贸易法案》改变了政府和企业的关系。新的制度结构产生了新的渠道,使得出口商参与政策过程的成本降低,更容易接近政策过程。在《互惠贸易法案》下,美国的关税水平从1933 年的5316%降到了1946 年的2515%。[49]《互惠贸易法案》强化了国内支持自由贸易者参与集体行动的动机, [50]进而改变了美国在贸易政策上的政治力量对比,使得美国进入推动自由贸易政策的时期。

制度会改变行为体参与集体行动的成本与收益,好的制度能够解决行为体所面临的集体行动问题。制度的变革可能也意味着政府对经济合作态度的变化。

五 结 论

  国际政治经济学从20世纪70年代作为一个研究领域开始,就一直努力将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社会)结合起来,以增加我们对世界政治经济现象的理解。而对国内制度的深入研究无疑为沟通政治、经济过程以及联系国内、国际要素提供了有利的工具。从研究方法上来看,关于国内制度与国际经济关系的研究综合了政治学、比较政治学关于国内制度的成果,为我们深化对世界政治经济的认识提供了更好的分析工具和视角。

国内制度对于理解国际经济合作是重要的。国内制度能够解决或者缓解国际合作的根本性困境:违约问题。合理的国内制度能够保证政府政策承诺的可靠性。一国如果不能做出有效的可信承诺,就会被排除在国际合作之外,也就不能享有通过合作才能实现的经济利益。国内制度能够加强双方对相互意图与利益的了解,从而增加国际合作的可能性。同样,国内制度还能够改变国内不同政治力量关系的均衡,改变行为体组织集体行动的成本与收益,从而能够促进政策的转变。制度也决定公共政策的排他性,如果一项政策能够对特定集团产生排他性收益,那么该集团就有克服集体行动难题的动力,从而推动有利于自身的政策的通过。因此,当我们需要建立或者强化某种国际经济合作时,可以通过国内制度的变革来降低阻力,增加支持力量,从而实现本国的经济目标。

注释:

*本文在修改过程中得到了王正毅教授的悉心指导,特此表示衷心感谢。

1. [美]罗伯特·基欧汉著, 苏长和等译:《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第28 ~31 页;KennethWaltz,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Reading, Mass. : Addison - Wesley, 1979, pp. 63 - 73。

2. 王正毅:《超越“吉尔平式”的国际政治经济学》,载《国际政治研究》, 2006年第2期,第22~39页。

3. [美] 海伦·米尔纳:《政治的理性化:正在显现的国际政治、美国政治和比较政治研究的综合》,载[美]彼得·卡赞斯坦等编, 秦亚青等译:《世界政治理论的探索与争鸣》,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6年版,第140~174 页; Andrew Moravcsik, “Taking Preferences Seriously: A Liber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International O rganization, Vol. 51, No. 4, 1997, pp. 513 - 553。

4. Helen Milner, Interests, Institutions, and Inform ation,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7, pp. 99 - 101 ; David Lake and Robert Powell, eds. , S trategic Choice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9, pp. 77 - 80.

5. 海伦·米尔纳:《政治的理性化:正在显现的国际政治、美国政治和比较政治研究的综合》,载彼得·卡赞斯坦等编:《世界政治理论的探索与争鸣》,第140~144 页。

6. 其代表性著作可参见[美]约瑟夫·熊彼特著,吴良健译:《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99 年版; [美]安东尼·唐斯著,姚洋等译:《民主的经济理论》,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Brian Barry, Sociologists, Econom ists and Dem ocracy, Toronto: Collier - Macmillan Canada Ltd. , 1970。

7. William Riker and PeterOrdeshook, An Introduction to Positive Political Theory, Englewood Cliff: Prentice - Hall, Inc. , 1973, p. 2.

8. William Riker and PeterOrdeshook, An Introduction to Positive Political Theory, p. 6.

9. Arend Lijphart, Patterns of Dem ocracy: Governm ent Form s and Perform ance in Thirty - six Countries,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99, pp. 1 - 8.

10. 海伦·米尔纳:《政治的理性化:正在显现的国际政治、美国政治和比较政治研究的综合》,载彼得·卡赞斯坦等编:《世界政治理论的探索与争鸣》,第167~169 页。

11. KennethWaltz,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pp. 60 - 78.

12. 米尔纳做了很好的总结,参见海伦·米尔纳:《政治的理性化:正在显现的国际政治、美国政治和比较政治研究的综合》,载彼得·卡赞斯坦等编:《世界政治理论的探索与争鸣》,第148~157 页。

13. 国际关系研究中有大量关于“民主和平论”的成果,参见Bueno deMesquita, JamesMorrow, Randolph Siverson and Alastair Smith, “An Institutional Exp lanation of the Democratic Peace, ”Am 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 93, No. 4, 1999, pp. 791 - 808; Miriam Fendius Elman, “Unpacking Democracy: Presidentialism, Parliamentarism, and Theories of Democratic Peace, ”Security S tudies, Vol. 9, No. 4, 2000, pp. 91 - 126; Bruce Russett and John Oneal, Triangulating Peace: Dem ocracy, Interdepence, and International O rganizations, New York: Norton, 2001。

14. Robert Keohane, After Hegem ony: Cooperation and D iscord in the World Political Econom y,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4, pp. 51 - 52.

15. 罗伯特·基欧汉:《霸权之后: 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第81~84页。

16. 罗伯特·基欧汉:《霸权之后: 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第81页。

17. Kenneth Oye, Cooperation under Anarchy,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6, p. 1.

18. [美]阿伦·德雷泽著,杜两省等译:《宏观经济学中的政治经济学》,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3年版,第96页。

19. Lisa L. Martin, Dem ocratic Comm itm ents: Legislatures and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0, p. 3.

20. [美] I. M. 戴斯勒著,王恩冕、于少蔚译:《美国贸易政治》,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 2006年版,第14页。

21. 戴斯勒:《美国贸易政治》,第11页。

22. 戴斯勒:《美国贸易政治》, 第16页。

23. William Berhard, Lawrence Broz, and William Robert Clark,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Monetary Institutions, ”International O rganization, Vol. 56, No. 4, 2002, pp. 693 - 723.

24. Stanley Fischer, “Rules versusDiscretion inMonetary Policy, ”in Benjamin Friedman and Frank Hahn, eds. , Handbook of Monetary Econom ics (Vol. 2) ,Amsterdam: North - Holland, 1990, pp. 1155 - 1184.

25. Kennth Rogoff, “The Op timal Degree of Commitment to an IntermediateMonetary Target,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 ics, Vol. 100, No. 4, 1985, pp. 1169 - 1190.

26. George Tsebelis, “Decision Making in Political Systems: Veto Power in Presidentialism, Parliamentarism, Multicameralism andMultipartyism, ”B ritish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Vol. 25, No. 3, 1995, pp. 289 - 325.

27. Charles Cameron and NolanMcCarty, “Models ofVetoes and Veto bargaining, ”Annual Review of Political Science, Vol. 4, 2004, p. 409.

28. AndrewMac Intyre, The Power of Institutions: Political A rchitecture and Governance, Ithaca and London: CornellUniversity Press, 2003, p. 29.

29. Lisa L. Martin, Dem ocratic Comm itm ents: Legislatures and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pp. 4 - 10.

30. Lisa L. Martin, Dem ocratic Comm itm ents: Legislatures and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pp. 13 - 18.

31. Lisa L. Martin, Dem ocratic Comm itm ents: Legislatures and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p. 18.

32. JamesMorrow, “The Strategic Setting of Choices: Signaling, Commitment, and Negotiation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 ”in David Lake and Robert Powell, eds. , S trategic Choice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pp. 86 - 91.

33. Bernard Finel and Kristin Lord, “The Surp rising Logic of Transparency, ”in Bernard Finel and Kristin Lord, eds. , Power and Conflict in the Age of Transparency, New York: Palgrave, 2000, p. 138.

34. James Fearson, “Domestic Political Audiences and the Escalation of InternationalDisputes, ”Am 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 88, No. 3, 1994, pp. 577 - 592.

35. Philip Keefer and David Stasavage, “Checks and Balances, Private Information, and the Credibility of Monetary Commitments, ”International O rganization, Vol. 56, No. 4, 2002, p. 751.

36. William Berhard, Lawrence Broz, and William Robert Clark,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Monetary Institutions, ”pp. 693 - 695.

37. J. Lawrence Broz, “Political System Transparency and Monetary Commitment Regimes, ”International O rganization, Vol. 56, No. 4, 2002, pp. 861 - 887.

38. J. Lawrence Broz, “Political System Transparency and Monetary Commitment Regimes, ”pp. 861 - 887.

39. 可参考Stephan Haggard, Pathways from the Periphery: The Politics of Grow th in the N ew ly Industrializing Countries, Ithata: CornellUniversity Press, 1990; Peter Evans, DependentDevelopm ent: The A lliance ofMultinational, S tate and Local Capital in B razil,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79。

40. Peter Gourevitch, Politics in Hard Tim es: Com parative Responses to International Econom ic Crises,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6; AndrewMoravcsik, “Taking Preferences Seriously: A Liber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pp. 513 - 553.

41. Andrew Moravcsik, “Taking Preferences Seriously: A Liber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p. 513.

42. Andrew Moravcsik, “Taking Preferences Seriously: A Liber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p. 516.

43. [美]曼瑟尔·奥尔森著,陈郁等译:《集体行动的逻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 1995年版,第3页。

44. E. E. Schattschneider, Politics, Pressures and the Tariff: a S tudy of Free Private Enterprise in Pressure Politics, New York: Prentice Hall, 1935, p. 285,转引自戴斯勒:《美国贸易政治》,第3页。

45. [美]曼库尔·奥尔森著,吕应中等译:《国家兴衰探源:经济增长、滞胀与经济僵化》,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3年版,第41 页。

46. 参见戴斯勒:《美国贸易政治》,第二章; Stephan Haggard, “The Institutional Foundations of Hegemony: Exp laining the Recip rocal Trade AgreementsAct of 1934, ”International O rganization, Vol. 42, No. 1, 1988, pp. 91 - 119。

47. [美]科依勒·贝格威尔、罗伯特·斯泰格尔著,雷达等译:《世界贸易体系经济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第64页。

48. Joanne Gowa, “Public Goods and Political Institutions: Trade and Monetary Policy Processes in the United States, ”InternationalO rganization, Vol. 42, No. 1, 1988, pp. 15 - 32.

49. Stephan Haggard, “The Institutional Foundations of Hegemony: Exp laining the Recip rocal Trade AgreementsAct of 1934, ”p. 98.

50. Michael Gilligan, Em powering Exporters: Reciprocity, Delegation, and Collective Action in Am erican Trade Policy, Ann Arbor: The University ofMichigan Press, 2000, pp. 135 -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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