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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马来西亚华裔青年遭肢解案第一被告判死刑 [打印本页]

作者: tonymessi    时间: 2008-9-22 14:38
标题: 马来西亚华裔青年遭肢解案第一被告判死刑
据马来西亚《中国报》报道,7年前轰动马来西亚米都的“华裔青年蔡龙海遭肢解案”9月21日宣判,第一被告凯鲁安华(47岁)谋杀罪名成立,被判死刑。

  至于第二被告阿里芬阿玛(46岁)及第三被告莫哈末再迪(42岁),法官以此案存有疑点,控方没有充足证据证明他俩涉案为由,宣判他们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上述3名被告被控于2001年6月4日凌晨5时至6时35分之间,在亚罗士打拿督坤路一间住屋后房,杀死华裔青年蔡龙海,并将其尸体分成6段,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

  高庭法官拿督旺阿南21日午在亚罗士打高等法庭,花一小时宣读判词后下判。

  他认为,控方已证明第一被告的谋杀罪名,因此宣判被告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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