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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从缩短禁售期看全流通思路 [打印本页]

作者: 入主中原    时间: 2008-9-8 14:10
标题: 从缩短禁售期看全流通思路
:)从缩短禁售期看全流通思路
沪深交易所日前颁布了新版的《股票上市规则》,与原来的规则相比,修改是较大的,其中有一条涉及首次公开发行中有关持股人的股份流通限制,对于在发行人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前12个月内以增资扩股方式认购股份的持有人,要求其承诺不予转让的期限由36个月缩短到12个月。这也就意味着今后这部分新股的小非在股票上市以后的锁定期从过去的三年缩短到了一年。
    这在市场上引起了争论,很多投资者将其视为利空。的确,企业公开招股的价格往往要大幅高于其在这之前内部招股的价格,因此由此形成的股份一旦在二级市场上市,通常都有很高的收益,当然会对二级市场的股价产生较大的冲击。过去为了避免冲击太大,对在公开招股前一年内新增加的股份采取锁定三年的办法,以提高其时间成本,间接维护二级市场投资者的利益。现在将锁定期缩短到一年,事实上会促进这类新股的小非加快流动,无形中增加了二级市场的压力。从其放大了限售股解禁压力的角度出发,其对市场的影响的确是偏于利空的。
    就在前一时期,考虑到解禁限售股对股Shi的巨大冲击,一些解禁限售股的股东自愿延长锁定期限,既表明对企业长期看好的信心,也反映了要维护股Shi稳定发展的决心,此类举措受到了投资者的普遍欢迎。就在这样的背景下,交易所却主动缩短了对新股部分股份的禁售期,这里所体现的是什么样的政策取向呢?在笔者看来,交易所之所以要这样做,其目的恐怕主要是为了营造一个真正意义上全流通的氛围,同时也是与国际规则有效接轨。
    从理论上说,沪深股Shi现在虽说实现了全流通,但真正自由流通的股份大约只占总股份的1/3,还有2/3的股份是限售股。这样使得全流通效果难以完全得到体现,股权分置时的某些痼疾依然不时有所反映。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得推动全流通的进程。对于参与股改的上市公司,再过一年多其限售股基本上都可以流通了。但现在发行的新股也带来了相应的限售股,这些股票如果长期处于禁售期中,实际上会让相关公司很难体现出全流通的特征,缩短部分股份的禁售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这方面的矛盾。这个思路应该说是积极的,从长远看也是有益的。一段时间以来,股Shi走势不好,人们把解禁限售股的流通看作是导致股Shi下跌的原因之一,解禁限售股流通改变了供求关系,确实对股Shi产生了压力,但这是市场为全流通必须要支付的代价,人为地限制其合理流通只能导致市场矛盾激化。不管怎么说,因为现在股Shi下跌而试图回到过去那种格局的想法显然是很幼稚的。站在这个立场上看,对于交易所缩短新股上市规则中部分股票的禁售期应该予以理解,它体现了推动全流通的思路。
    当然,有得必有失,毕竟二级市场的压力因此变得更大了,股Shi的复苏也将面临更大的挑战。二级市场上的新股可能因为这样的修改在走势上受到影响,人们对其的炒作热情显然也会降低。不过,这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好,避免过度炒作新股,让它们的估值更合理些,这还是有助于市场稳定的。(本文作者为申银万国研究所首席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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