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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疆喀什袭警案恐怖团伙1号头目被击毙 [打印本页]

作者: 白鹤    时间: 2008-8-31 12:13
标题: 新疆喀什袭警案恐怖团伙1号头目被击毙
人民网乌鲁木齐8月30电 (记者戴岚 王慧敏)新疆喀什系列袭警案告破:29日晚19时许,新疆警方锁定“8·12”和“8·27”恐怖袭击案疑犯,在抓捕疑犯时,歹徒暴力拒捕,被当场击毙6人、击伤捕获3人。其中恐怖团伙1号头目被击毙,2号头目被抓获。
作者: 白鹤    时间: 2008-8-31 12:13
经过多方侦察,29日晚19时许,喀什公安民警、武警和民众将一伙持刀歹徒围聚在疏勒县英尔力克乡的一片玉米地里。持刀歹徒暴力拒捕,我公安武警果断处置,当场击毙歹徒6人,击伤抓捕3人。其中1名受伤歹徒在医院救治过程中死亡。


战斗中,我1名武警战士和1名民兵受伤。截至记者发稿时,受伤民兵因伤势过重,不幸牺牲。


据悉,恐怖团伙1号头目阿布都热·伊木被击毙,2号头目克伊木被擒获。


8月12日,在喀什地区疏勒县亚曼牙乡与伽师县米夏乡交界处的一综合治理检查站发生一起严重暴力袭击事件:当天凌晨,一辆汽车开至检查站时,突然一伙人从车上跳下举刀朝检查人员一顿乱砍。造成3名检查人员牺牲,1人受伤。


8月27日,警方在伽师县克孜勒博依乡对“8·12”嫌疑人调查取证时,又遭到数名犯罪嫌疑人突然袭击。造成我公安干警和民兵2人牺牲多人受伤。


经查,29日破获的这个恐怖团伙正是 “8·12”和“8·27”恐怖袭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目前,我公安机关正全力缉捕逃犯。

另据报道,8月4日上午8时许,喀什市公安边防支队集体出早操,行至怡金宾馆前时,突遭两名犯罪嫌疑人驾车袭击,并引发车上的爆炸物,造成16人死亡,16人受伤。
作者: dongnob    时间: 2008-9-1 00:45
1号头目。。。太强了。。。
作者: jiangpub    时间: 2008-9-2 16:30
标题: 反恐利器——虐囚万岁!!
反恐利器——虐囚万岁!!
  有效的反恐,就是要让恐怖分子感觉不爽。事实上恐怖分子对于虐囚的恐惧远甚于死刑,我们很少听到恐怖分子抱怨死刑,他们还非常乐意炸碎自已。死刑还能落个全尸,这并不是惩罚,而是优待。但是它们对虐囚的抱怨铺天盖地,一些很轻微的惩处都能炒成严重的虐囚事件,由此可见,虐囚的杀伤力有多大。

  虐囚既是精确武器,又是远程武器。它的杀伤力有多远程?跟洲际导弹一个级别。那些为虐囚事件感到痛苦哀号的,除了经历者本人,更多的是遍布全世界的恐怖同伙及其后台组织,而广大人民群众必定拍手称快。以前有公审大会震慑罪犯教育群众,现在也可以开公虐大会嘛!震慑恐怖分子,还可以发动群众参与,将反恐虐囚搞成群众运动。既形象地教育人民,状大声势,又迫使潜伏的恐怖分子以各种方式暴露自已,引蛇出洞,一网打尽。

  虐囚还是一项测试。首先可以测定囚犯身份,虐待恐怖分子必定要招来其国际后台的外部压力,由此便可确定囚犯身份。如果对方冷漠无比,倒要注意避免冤枉无辜。同样,如果在反恐行动中这些势力拼命谴责,那就可以放心地大开杀戒,不必担心会误伤了。其次,还可以探查自身的内鬼,挖出恐怖组织安插在反恐力量内部的卧底。以虐囚中的表现来考查反恐人员的忠诚度是一个古老而有效的方法。开展国际协作虐囚,提高虐囚的附加值。各国因文化背景不同而反恐风格差异,开展技术交流,取长补短,一来加强虐囚武器的杀伤力,二来可锁定反恐盟友,相互纳投名状。

  在法律上可以制定相应的规范,对虐囚运动进行法制化建设;也可以实行双轨制,对恐怖囚犯特事特办。反正恐怖分子本来就是挑战法制,要摧毁秩序,所以也不必强人所难地让其享受他们要毁灭的东西。
作者: 刺猬一狼    时间: 2008-9-2 20:21
米有照片啊~~~~~~~

  杀!!!
作者: jxsdliujie    时间: 2008-9-2 22:29
HOHO~~杀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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