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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朱茵靠“捉奸在床”提升名气? [打印本页]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08-8-29 20:15
标题: 朱茵靠“捉奸在床”提升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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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茵靠“捉奸在床”提升名气?0




说起娱乐圈中人的爱情是是非非,实在是怎么也说不清楚。毕竟爱情这玩意,只有当事人才能知晓个中滋味,其他人的猜测与疑惑,也不过是蜻蜓点水,一晃而过的痕迹。







可拿着自己的爱情,尤其是已经过去10来年的一段情来炒作提升自己的名气,貌似有些过火哦!






大嘴美女朱茵近日接受采访时,终于打破缄默,坦言陈诉14年前曾经历一段情伤,更不讳言当年因“捉奸在床”而分手,而自己为顾全大局,还得装作没事,继续与前男友合演对手戏,因为深感受到莫大伤害,故与对方再见不是朋友。并暗示此人就是与其相恋3年半却始终不承认女友身份的周星驰,还传出星爷给朱茵百万补偿费。而在昨日出席“何国钲08秋冬系列高级时装汇演”时,被问到“百万传闻”,她却不屑冷笑两声后说:“随便大家揣测,我尊重其他人的思想自由,但我的立场是事件已完结,我只视作成长经历,不会再讨论。她在《志云饭局》中的言论成为话题,朱茵说:“我同陈志云在节目中谈完后,已没什么再补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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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事件已完结,而当时为了顾全大局装作没事,时隔多年,干嘛还主动披露当年情事?更何况已经是14年前的往事?既然只视作成长经历,又何必说出来叫大家都知道?难道就为了拿捉奸,拿旧情炒作自己?






一段真爱,无论是以什么情景结束的,都该如同珍宝一样暗藏心底。不管曾经为爱受到多大的伤害,既然都过去那么久了,那就让它过去吧。何必旧事重提?爱,是放在心底的,不是随便拿出来说的!可如今浮躁的娱乐圈,除了曝光捉奸、床上激情,貌似再没有别的手段来提升逐渐逝去的名气了。其实,真正的名气是不必如此炒作出来的,刘德华需要这样卑劣的手段炒作吗?成龙、李连杰会用这般小儿科的手腕炒作吗?已故的邓丽君、梅艳芳,她们的魅力依然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无人可代替。他们或她们,不需要炒作。因为真正的名气,靠的是实力,是能力,是成就。




大嘴美女朱茵,且看你这段自以为是的炒作能将你的名气提升到几何?能保持到何时?不知下一次,是不是要拿现任男友黄贯中与自己的床上激情来炒作一番?要那样也不错哟,至少可以再饱眼福,看看新一代艳照!哈哈,期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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