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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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安全与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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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无敌的我
时间:
2006-3-31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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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安全与国际合作
<h1>国际关系学院2002年“起点杯”项目</h1><p></p><h2>生态安全与国际合作</h2><p>【摘要】 冷战结束后,军事安全的地位下降,国家的非传统安全日益突出,生态安全逐渐演变成为国际关系中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对生态安全的内*和特征进行了剖析,从中国的国家利益和安全战略的高度,在全面分析全球生态问题的基础上,阐明建立国际生态合作机制是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并对其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分析。作者还结合中国面临的生态安全挑战,从国家安全战略和外交战略出发,提出了对内对外相互补充的应对方案。<br />【关键词】生态安全:国际合作;可持续发展;环境外交;国际生态安全机制<br />作为一个安全概念,生态安全是近几年才在国际政治学中出现的。工业革命以后,人类对自然的利用达到了空前的程度,对环境的破坏也日益严重,产生了一系列全球性和地区性的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如全球气候变暖、臭氧层破坏、全球性水资源短缺、土地沙漠化、森林资源锐减、生物多样性减少、全球人口爆炸,能源危机等在20世纪已十分突出。但由于半个世纪的东西方冷战,生态环境问题并没有引起全球性的关注。1972年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以后,虽然人类对环境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但其影响仍然十分有限。<br />冷战结束后,军事安全的地位下降,国家的非传统、非军事威胁日益突出,生态威胁就是其中之一。环境问题由此逐渐演变成为国际关系中的一个热点问题。气候变化、臭氧层耗竭等环境问题已构成对各国及整个世界的现实威胁,其危害不亚于传统安全关注的焦点——有组织的国家间暴力。生态环境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基础,是一切人类活动的载体。随着生态环境质量的日益恶化,人类开始认识到生态环境问题不仅影响一个地区、一个国家和一代人的问题,而且是一个关系到人类持续生存和发展的全球性大问题。譬如,20世纪90年代中期大约有三千万难民与环境有关,因争夺自然资源引发的战争不少于十几次。因此20世纪80年代后期,世界各国纷纷将生态安全纳入其国家安全战略。1987年42届联大一致通过布伦特兰委员会提交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明确指出,安全的定义必须扩展,除了对国家主权的政治和军事威胁,环境恶化和发展条件受到破坏也应考虑。1991年、1994年美国发布的国家安全战略明确把重点放在全球气候变化、难民、人口增长等非传统的外交政策上,并认为对美国安全构成新的威胁不仅来自军事方面,也对美国的安全战略构成挑战。①实际上,不仅美国如此,近年来,生态安全已成整个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人类开始把生态环境的保护视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安全的一个重要部分,提出了新安全观。这一观点认为,安全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安全,安全的主体、安全的维护手段都发生了变化,人类因对其生存息息相关的生态环境及自然资源的破坏,使遭受生态环境灾难的侵袭和因生态危机和生态灾害所导致的社会内乱和社会动荡以及国际对抗日益增多。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了生态安全观。<br />一、对生态安全的基本认识<br />生态安全在一般意义上是指与人类生存息息相关的生态环境及自然资源基础(尤其是可更新资源)处于良好的状况或不遭受不可恢复的破坏,并免受环境恶化与环境冲突所造成的威胁。它的内*可以从两个层面予以把握。<br />其一,环境恶化对人类生存造成的直接威胁。这一层面的环境安全的特点是:<br />首先,安全主体是全球共同体,环境恶化的后果要涉及每一个地区,每一个国家甚至每一个个人。其次,导致环境恶化的原因是行为体的竞争性行为,虽然无法排除,但这种竞争性行为毕竟区别于环境冲突。从总体上讲,环境的恶化是人们盲目开发自然和追求经济增长的结果。再次,环境与安全的关系是直接的,不需要任何中介。环境状况如何,安全状况就怎样,环境越恶化,安全越无保障。<br />第二,因环境冲突而导致的安全威胁。第二层面的环境安全的特点在于:首先,环境安全的主体大都为国家和地区共同体,而不是全球共同体。因为既然是环境冲突造成的安全问题,那么就不可只有一个统一的主体,而必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否则就难以称其为冲突。其次,环境与安全的关系是间接的,要通过两个或诸多行为体,环境问题才成为安全问题。也就是说,自觉的环境冲突是导致环境安全的前提。再次,由于环境冲突是一种主观选择,而这种自愿或不自愿的选择必有其深刻的政治、经济、社会甚至军事的原因,所以说,环境安全是环境因素与其他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最后,相对环境恶化直接导致安全威胁而言,环境冲突引致的安全问题往往被纳入国家安全观的轨道。这并不奇怪,因为后者的安全主体主要是国家和地区共同体,而且冲突的诱因又多与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军事安全利益相关。<br />在这一内*理解的基础上,生态安全具有以下几个特征:<br />(1)影响的广泛性。生态安全是一种集体安全,一般而言,生态环境问题造成的影响不仅局限于某一国家和地区,而是跨地区甚至全球性的。因此,人类对于生态,环境于资源问题的挑战做出的方式只能是国际合作,对抗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使问题更加恶化。任何国家如果只顾及自身利益,忽视其他国家乃至全人类的共同需要,长期来说其自身的安全也必将受到损害。一国产生的环境问题会产生越界影响。例如,亚马逊森林火烧开荒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这将导致全球变暖趋势加速,全球各国都会受到影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生态环境安全上有着密切的关联性,发达国家需要在贸易上向发展中国家扩大出口,而这同时意味着发展中国家应保持其经济增长能力,以支付产品进口,如果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所依赖的自然资源基础遭到损害,则发达国家扩大出口的愿望将会受阻。<br />(2)影响的不确定性。很多环境问题的后果及对安全的影响都具有不确定性,在不同的地区和国家,同样的生态环境问题引起的社会后果可能是不一样。生态环境问题导致的安全问题往往不是单独发挥作用的,而是与其他因素一起共同发生影响,而且,许多环境问题的原因和后果都是相互交织的。例如,人口问题会导致资源的过渡利用,资源的不足就可能引起资源冲突,资源压力也可能导致人口的大规模迁移,导致种族冲突。反过来,资源冲突和种族冲突会加剧生态环境的破坏。没有国家能避免这种环境退化所带来的影响。如果威胁来自臭氧层的破坏、海平面的非自然升高或者某种可怕的生物物种对人类难以抵挡的袭击的话,即使是经济最强大、技术最发达、军事最先进的美国,也不可能摆脱很多环境问题的影响,甚至可能在生态威胁面前束手无策,受到沉重打击。<br />(3)影响的长期性。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是一个相对较长的逐步积累的过程,现在所面临的生态问题,可能是几年,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来人类活动的结果。其造成的影响也是长期的。许多最终导致生态系统崩溃的过程是逐步的和累积的,在他们陷入困境或发生灾难之前,很少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另一方面,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也不是一个短期就可以实现的问题。某些生态威胁,不仅是对当代人的威胁,更重要的是它也构成了对下一代乃至下几代的威胁,现在人类所造成的问题,可能使我们的后代无法生存。如全球变暖问题,海平面上升可能使很多地区淹没在海水之下。有些生态环境问题所造成的影响如沙漠化、湿地的破坏等,甚至是不可恢复、不可逆转的,即使恢复也需付出巨大代价的。<br />(4)影响的跨国界性。环境威胁常常是跨越民族国家疆界的,生态环境问题很少是单独一个国家的问题,几乎没有什么环境退化问题局限在一国范围之内。因为任何一个国家的自然环境,都是整个地区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任何环节的破坏都会打破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在这个意义上,生态威胁可以说是没有国界的,而且往往是跨地区的或者全球性的,它除了危及有关的国家,还可能导致一系列连带性后果。另一方面,环境问题具有溢出效应,其影响会超出一国边界,影响到其他国家乃至整个地球生态系统。尤其是大气污染、水污染等造成的生态问题,其影响随着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而不断扩散。<br />二、国际生态合作机制建立的必要性及存在的障碍<br />(一)国际生态合作的必要性:<br />我们认为,正是因为存在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两方面的原因,才使得国际生态合作显得极其必要。其中,在市场失灵中,又存在人的理性的有限性,环境资源的公共性,环境信息的稀缺性和不对称性,环境资源无市场和自然垄断和环境冲突所致的交易费用等情况。 1、市场失灵<br />新古典经济学研究证明,市场机制可以有效地配置生产出的产品于不同的消费者之间,有效率地配置生产要素于不同的产品之间,从而实现帕累托最佳状态,即:在一个社会组织中,如果不能使某个人的境况变坏,就不能使另一个人的境况变好的状态。但是实现帕累托最佳状态需要满足或者隐含着一系列的假设条件,这些条件有:完全理性的假设,完全竞争的假设,完全竞争的假设,不存在公共产品的假设,不存在边际效应的假设,不存在交易费用的假设等。在上述假设条件都存在的情况下,亚当?斯密所描述的神奇的看不见的手就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但是,上述关于市场机制有效运行的假设条件都是极为苛刻的,正如物理学中真空状态假设一样,这种尽善尽美的市场机制的外部条件并不存在,从而导致市场失灵。所谓市场失灵就是市场的某些障碍来自于:人的理性是有限的,垄断因素客观存在,信息是不完全和不对称的,存在交易费用。在生态环境问题上同样面临市场失灵的问题。 <br />(1)人的理性的有限性 <br />尽管新古典经济学家假设经济主体是完全理性的,但现实生活中许多人未必个个富有远见卓识,善于未雨稠缪。尽管人总是有意识的尽可能把事情作好,但是,人们从事决策或解决问题所需要的信息是一种稀缺性资源,人的理解能力与计算能力是有限的。原因;第一,人们对环境的认识需要一个历史过程。虽然人类与环境已经共处了千万年,但是人们对环境问题的真正关注还只是近几年的事。长期以来,人们认为,环境是上帝的恩赐,人是地球的主宰,人们可以任意地使用它,改造它甚至毁灭它。随着环境科学的发展,人们才认识到,人类同环境科学的发展,实质上是一种物质转化和能量流动的动态平衡关系。第二,即使人们已经认识到环境问题的严重性,由于受经济发展条件的约束,人们还不得不采取以毁灭环境为代价的解决增长模式。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发展停滞不前,工业化程度低,而人口又在不断增加,人均消耗的粮食,淡水和其他必需资源日益增多,从而导致不得不依赖环境又不得不破坏环境的环境与经济相互促退的恶性循环。第三,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如说谎,欺骗,偷窃和毁约等,也证明了人并非完全理性的。 <br />(2)环境资源的公共性<br />公共性来自对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的分类。萨缪尔逊和诺德豪斯曾给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下了很好的定义:公共物品是这样一些物品,它们能够加以分割然后分别提供给全体社会成员,而无论个人是否想要购买这种公共物品;相反,私人物品是这样一些物品,它们能够加以分割然后分别提供给不同的个人,并且不对他人产生外在利益或外在成本。①根据这个定义,判断一个物品是公共物品还是私人物品,可以根据排他性、强制性、无偿性和分割性等四个特征来判断。所谓排他性就是这种物品只能供它的占有者来消费,无论你是否愿意接受。所谓强制性就是某种物品是自动地提供给所有社会成员消费的,不论你是否愿意接受。所谓有偿性就是消费者消费这种物品必须付费。所谓分割性就是这种物品可以在一组人中按不同方法进行分割。典型的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非强制性和不可分割等特征。环境资源由于不可分割性导致产权难以界定或界定成本很高,往往属于公共物品,或具有一定的公共性。共同而又互不排斥地使用环境资源这种公共物品有时是可能的,但由于先下手为强式的使用不考虑选择的公共性和整个社会的意愿,一些环境资源如清洁的空气、开阔的空间甚至阳光正在变得日益稀缺,结果可能使所有的人无节制地争夺有限的环境资源。英国学者哈丁在1968年指出了这种争夺的最终结果。他说:如果一个牧民在他的畜群中增加一头牲畜,在公地上放牧,那么他所得到的全部直接利益实际上要减去由于公地必须负担多一牲口所造成放牧质量的损失。①但是这个牧民不会感到这种损失,因为这一项负担被使用公地的每一个牧民分担了。由此他受到极大的鼓励一再增加牲畜,公地上的其他牧民也这样做。这样,公地就由于过度放牧,缺乏保护和水土流失被毁坏掉。毫无疑问,在这样事情上,每个牧民只是考虑自己的最大利益,而他们的整体作用却使全体牧民破了产。每个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最终结果书不可避免地导致所有人的毁灭——这种合成谬误被哈丁称之为“公地的悲剧”。<br />(3)环境信息的稀缺性和不对称性<br />信息是稀缺的,稀缺的程度用获取信息所需要支付的价格来表示。环境信息也是稀缺的,这是因为:第一,生态经济系统就像一只黑箱,人类对他的了解还微乎其微。与人类对信息的需求相比,信息的供给是严重不足。第二,由于信息一旦公之于众,那么一部分人的信息消费就不能排除另一部分人的消费,也就是说,信息一旦公开就成了公共物品。因此,人们总是进行信息封锁,以保证自身的信息优势。信息稀缺是一个方面,信息不对称又是一个方面。信息的公共性和人的机会主义倾向,容易导致信息的不对称。例如,污染者往往对其生产过程,生产技术,排污状况,污染物的危害等方面的了解比受污染者要多得多,但受个人经济利益的驱动,他往往会隐瞒这些信息,实施污染。相反,受污染者由于所拥有的相关信息少,想讨回公道需要付出很大的信息成本。<br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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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敌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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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资源无市场和自然垄断<br />首先,环境资源无市场。很多环境资源市场还根本没有发育起来或根本不存<br />在。这些资源的价格为零,因而被过度使用,日益稀缺,如公海上的资源,空气资源等。有些资源的市场虽然存在,但价格偏低,只反映了劳动和资本的成本,没有反映生产中环境资源耗费的机会成本。当价格信号在市场上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时,如当价格为零或价格很低时,环境资源必然会浪费。如我国一些地区的地下水和灌溉用水是无价的,因而被大量浪费。其次,环境资源市场上的自然垄断。由于某些原因,一些环境资源市场就会损失。而且,环境资源市场往往是自然市场。自然垄断指的是这样一个行业,它的大规模生产优势使得只要一家厂商就能比几家厂商共同生产还要低的成本生产整个市场的需求量。<br />(5)环境冲突所致的交易费用<br />交易费用是诺贝尔经济学获得者科斯首先发明的一个重要概念。它已成为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概念。简单说,交易费用就是人与人之间打交道的费用。交易费用包括六个部分:搜寻信息的费用,谈判的费用,订立合同的费用,对于合同对方的监督以确定对方是否违约的费用,当对方违约后强行执行合同和寻求赔偿的费用,保护产权以防第三者侵犯的费用。在生态环境问题上,产权的不安全或不存在限制环境资源的可交易属性。其实,即使在产权明确界定的情况下,也会发生市场失灵。从理论上讲,在产权界定的前提下,只要有环境问题引起的冲突,就会发生交易,有污染就有反污染,有侵权就有反侵权。但是,当存在交易费用时,人们的策略选择就要根据这场交易的交易费用与采取这一行动所可能获得的收益相比较。如果交易的净收益大于交易费用,那么,交易就有可能发生;如果交易的净收益小于交易费用,那么交易就不会发生。由于外部效应是错综复杂的,与此相对应的交易费用也是十分昂贵。因此,反污染的行为往往不会发生,结果使污染行为能够得逞。<br />2、政府失灵 <br />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政府的干预成为一个可能解决的办法。也就是说,市场在有效资源配置上的失灵为政府干预提供机会和理由。但是,市场失灵是政府干预的必要条件不充分条件。政府干预成为必要还需要其他两个条件:第一,政府干预的效果必须好于市场机制的效果;第二,政府干预的收益必须大于政府干预的成本。其实,这两个条件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得到满足。政府干预往往不能改正市场失灵,反而会把市场进一步扭曲,出现政府失灵。即政府的行动不能增进经济效率或政府把收入在分配给那些不恰当的人。环境问题上的政府失灵既包括需要政府干预时的没有干预,又包括不需要政府干预时的干预。前者如政府没有对环境资源自然垄断实施公共管制,对环境资源的产权界定不够规范等,后者如采取支持价格和限制价格等手段对市场价格的任意干涉使市场价格机制发生扭曲。<br />政府失灵原因还在于意愿的缺乏和能力的缺乏。尽管国家掌握着解决一些环境问题的资源和政策手段,国家由于经济或政治的原因并不愿意去解决这些环境问题。一些国家拥有充分的资源和政策手段,另一些国家则不具备采取单边行动所必需的各种政策资源,或存在不足。这种国家间能力分布的不对称状态使许多国家无法依靠自己的力量来解决环境问题。再者是私利倾向。在一个不存在更高权威的国际系统中,每一个国家都首先关注本国的福利,而倾向于不顾本国行为对边界以外的环境所产生的破坏,甚至对这些行为有意无意地加以鼓励。环境侵害,便是对这种现象的描述。最后,还表现在其低效性。即使国家试图努力去解决环境问题,但毫无疑问,许多环境问题并不是一国所能解决的,而必须取得其他国家的合作。全球变暖便是一例。美国现在是最大的温室气体二氧化碳排放国,占了全球排放总量的20%以上。即使美国大幅度削减其排放总量,如果发展中国家继续保持目前的排放增长速度,全球的排放总量仍将扩大。有关公海、南极、外空的保护也需要有关国家的合作。 <br />(二)环境问题中存在的障碍: <br />1、环境资源产权的不安全或不存在 <br />产权是对财产的广义的所有权——包括归属权-、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它是经济主体通过财产而形成的经济权利关系,其实质是由于物的存在和使用而引起的产权主体之间的行为关系。产权具有排他性、有限性、可交易性、可分解性和行为性特征。产权制度具有减少不确定性的功能,使产权所有人之间的私人谈判可以解决外部经济负效应。该观点源于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的理论。科斯认为,在交易费用为零时,各方之间的谈判将会带来最大财富的安排,而不管产权的初始分配如何应内部化的功能,对经济主体的约束功能,有效的资源配置功能和有效的收人分配功能。如果将该理论应用到环境问题上,就是说可以通过明确产权,将环境私有化,从而把环境纳入市场体制内,让自由市场来管理和保护环境。譬如当环境污染发生时,产权所有人可以通过私人谈判或法律诉讼制止污染。但是,环境资源是一种公共性程度很强的物品,它不具备一般产权制度所具有的特征,从而限制了产权制度功能的发挥。如果说,在一个市场经济国家内部,通过具有强制力的政府对国内公共资源的产权加以明确划定能够防止公共资源过度消耗的话,在全球范围内,则可以通过一个具有国际权威的机构,对个体国家的行为予以约束。但是,在现有全球市场经济制度下,各个国家为寻求国家利益,置全球公共利益于不顾,往往导致的结果是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相冲突,国家利益增进与全球福利相冲突,出现“奥尔森”式的集体行动困境。因此,全球生态资源虽为全球共有,但由于缺乏维护公共生态资源的激励机制,国际社会尚不存在一个独立于主权国家之上的国际组织和机构,以及国际秩序仅依赖于国际法和联合国的维护,而联合国又相对脆弱,对损害全球生态资源的个体国家行为尚缺乏予以有效遏制的强制性制度,因而难以使生态恶化制造者为其行为的外部负面影响支付或承担应有的成本,全球公共生态资源因此极易遭受损害。而日益严峻的国际生态危机又迫切需要加强与密切世界各国在生态资源维护方面的合作。这种情况,无疑使得国际生态合作陷入困境,并由此形成对国际社会的重大挑战。<br />2、难以解决的外部性问题<br />一般物品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通常都会产生一定的外部效应,这是指“假使某人的行为或境遇与另一人密切相关,而同时两者之间又没有交换(或一系列交换)来协调他们之间的相互联系的愿望的话,结果就会导致(使效率低下的)‘外部性’”。外部性是生产或消费行为主体让第三方承受了额外的成本或享有了不应有的收益。①就全球范围而言外部性则意味着一国生产或消费的成本或收益溢出本国国界,让其他国家为其承担了生产成本,或者使其他国家从对该物品的供给中受益。全球生态资源的产权为全球共有,全球生态资源在消费过程中的外部效应将更加突出。近半个世纪以来,科技进步在为人类创造巨大财富的同时,也在肆意掠夺资源和破坏生态,人与自然之间的对抗正在以现代方式表现出来,因技术进步造成的生态灾难正在全球蔓延,其巨大的外部负效应正在取代其外部正效应。人类每一天都使得100种物种灭绝;每秒钟有1.5万公顷雨林消失,现存物种的自然灭绝率突然加速了上千倍,南极上空出现了臭氧洞,所有纬度上的臭氧层变薄,保证地球上司以生存的气候平衡可能受到破坏——这一切都表明了人类文明与自然界之间日益强烈的对撞。全球生态资源由于内在的竞争性与非排他性,使其被消费时,国际产权不能明晰,不仅引致巨大的外部负面效应,而且对其维护存在相当难度。如前所述;全球生态资源如大气、臭氧层、公海、地下资源等,流动性较强,要确定其国际产权,不仅难度很大,而且几乎是不可能的,致使包括对其处置在内的各项权利的国际产权只能为全球共有。全球生态资源的这种共有产权意味着每个国家在使用全球生态资源时产权是平均的。但这一产权特质却极其容易导致由国家利益最大化驱动的单个国家的过度消费而不珍惜生态资源。然而,全球生态资源在不能排他的同时却有着显著的竞争性,显示出全球生态资源在被消费过程中一旦超过其临界值,就会丧失承载能力,因而不能忽视对它的维护。正因如此,全球生态资源所具有的竞争性但无排他性的特性往往导致全球生态资源的维护困境,每个主权国家均可以对全球生态资源进行消费,全球生态资源的过度使用将不可避免。<br />3、建立生态安全合作机制的困境 <br />为了弥补一国机制的失灵,各种各样的国际机制被发展出来,用来规范协调各国的环境行为,共同解决国际环境问题。国际机制,指所有那些涉及国家合作的解零机制,它既包括国家之间直接的合作解决机制,也包括那些国家之间通过建立国家组织和订立国家条约、协定和规则等所形成的合作解决机制。前者包括大量的国家之间的双边的合作机制,涉及人员培训,技术的无偿或优惠转让,资金援助,环境体制的建立等合作方式,并覆盖自然保护、动物保护、森林保护、水资源保护、海洋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在多边的国际组织方面,区域性和全球性的环境保护组织陆续出现。在联合国的倡议下,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1972年斯得哥尔摩人类环境大会后宣告成立,作为全球一级负责推行环境保护的核心组织。1991年该组织和世界银行共同创立全球环境资金,先期启动基金13亿美元,以赞助发展中国家解决环境问题。此外,非政府组织和国家间国际组织大力推动有关国家在环境领域各种各样的国际机制,来规范各国的行为,调节各国在特定环境领域的关系。国际机制在解决环境问题中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国际机制通过资金、技术、和人才的无偿或优惠跨国转移,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发展中国家在解决环境问题上所急需的财力、人力、技术和政策缺口。同时,国际机制也通过规范、调整各国的行为而为许多跨国界、超国界和全球性环境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根本的途径。但是,国际机制的建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虽然梅椰等人试图证明国际非政府研究社团在环境体制建立过程中的重要性,不可否认的是,国家仍然是各种国际环境问题的解决,通常意味着有关国家要承担额外的成本,来将以往免费施加到外国或国际公财的成本本国化,国家,不论是富国和穷国,都存在DIZHI国际机制的私利倾向。其次,国际机制的建立经常是滞后的。许多国际机制是在重大环境灾害发生后才出现的。如1986年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后,有关国家才订立了《及时通报核事故公约》及《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援助公约》。再次,许多国际条约和协定对缔约国只规定了有限的义务,而不足以有效地解决相关的环境问题。1979年的《日内瓦长程陆基空气污染公约》并没有解决美国和加拿大之间的跨国界空气污染问题。1989年的《巴塞尔控制危险废物越界移动及其处置的公约》也没有阻止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输出废物。国际机制缺乏足够的资源保障。全球环境基金规模有限,无法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根据里约会议达成的《21世纪议程》,发展中国家为落实各项议程,在1993年到2000年问,每年要花费6 000亿美元。但每年所提供的发展中国家的官方发展援助数据总共才550亿美元,离它们承诺的数额差距遥远。最后,国际机制缺少一个权威性的监督和强制机制,来保证国家履行各自的义务,从而妨碍了国家间的合作。 三、可行性的对策分析鉴于上述对国际生态合作机制建立必要性及存在的障碍的分析,我们提出了下列可行I生的对策建议:<br />(一)推动外部问题的内部化解决是应对生态安全的根本途径 <br />环境问题的流动性与扩散性要得到全体行为者的一致支持,就要消除他们搭便车的思想。也许使外部利益内部化是使这一现象得以根治的一剂良方。在环境领域,搭便车的情况基于两种考虑:一是治理环境成本过高,二是治理环境的外部经济性。治理环境成本过高,使治理效果达不到成本所付出应有的要求,部分原因在于他方的外部不经济行为;而治理环境过程中的外部经济性,即许多在环保问题上没有付费的国家可以坐享其成。我们认为,在国际环境治理问题上,若是能在产权界定的情况下,才能通过合约寻找到使各自利益损失最小化的制度安排。在环境治理问题上,若是能在产权界定的情况下形成相应的制度安排,使外部性内部化,那么就会改变成本与收益不符的局面。如前所述,环境的特殊性使产权难以在空气、河流以及海洋上界定。但可以借用划分领土、领海、和领空的方式,在各国间划定一定的责任范围,并制订出奖惩规则。在这种范围内,只要付出了成本,即便是因为他方的外部性问题而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这一国家能在制度的规定下获得多于成本的回报。这种回报可以是按要求降低出口关税、取得贸易优先权以及发展中国家而言,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国家资本等等。同样地,如果不付出成本,反而听之任之地让自己的失误去侵害他国的良好环境,那样会受到制度规定的惩罚:罚款、收取排污费、征收环境税、资源保护费等。对那些想要搭便车的国家来说,最终的结果将是得不偿失,这就迫使每个有理性的个体从成本利益的角度出发,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有利于集体的行动,这就个体理性到集体理性的过度。正如奥尔森提出的“有选择的激励”手段适用于小集团那样,环保制度中奖惩分明原则在地区范围内实施的成本要比全球范围小,所以外部收益内部化的问题宜在地区层次上解决。<br />(二)构筑平等合作的基础是处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环境关系的有效保证<br />不管是富国还是贫国,环境在人人面前都是平等的,环境问题的最终解决离不开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但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环境保护意识的强弱也不一致,所以环境保护制度的重要内容就是在发展中国家之间树立平等合作的观念,建立帮助与受助的权利义务关系。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它们应帮助发展中国家尽可能地绕过传统工业化的道路,以过来人的经历为发展中国家指点迷津,避免工业化带来的再次污染。在这种平等合作的关系中,发达国家应负有更大的责任。首先,它们要停止无休止地从发展中国家进口原材料及自身大肆挥霍。现在发达国家保护自身环境的一个手段就是低价从发展中国家进口原料,并不破坏自身的自然资源。其次,发达国家应在资金、技术等方面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援助或合作。资金的援助是实物援助,但起到关键作用的是技术援助。然而,目前发达国家均以保护知识产权为由拒绝向发展中国家输出技术,或是向发展中国家转让过时的技术。发达国家应与发展中国家达成关于技术转让的协议,使双方在彼此都能接受的条件下进行合作。对发展中国家而言,要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方面取得均衡,以积极的态度去参与国际环境治理。<br />(三)建立有效的国际生态安全保护组织,促进各国生态保护机制化。<br />在1971年联合国在斯得哥尔摩召开了首届“人类环境会议”之后,“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在2002年在约翰内斯堡召开,以纪念里约热内卢环境和发展会议召开10周年。各国领导人将面对自从里约热内卢会议以来环境持续恶化的严酷现实。联合国为执行里约热内卢会议决议而建立的可持续发展委员会(CSD)有可能接受严格审查。人们近来对于全球环境机构改革给予了许多关注,并提出了一些新的倡议,其中包括FaGuo担任欧盟主席时提出的建议,主张探讨建立新的全球环境组织的可能性。重新构建国际环境组织的建议绝非创新之举。1972年其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成立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里约热内卢会议前夕也在讨论机构问题。1997年,德国与巴西、新加坡、南非联合提议建立新的全球环境组织。有人认为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应该发展成一个具有更大权力的全球环境组织;有人说这样一个组织应该在联合国体系之外建立,这个组织应该类似世界贸易组织(WTO)。还有一些人激烈反对建立新组织。新的环境多边协议和机构得到迅速发展,尤其在1992年里约热内卢会议创建了全球性机构组织以来,其中存在的巨大风险是重点问题模糊不清,工作重叠,资源浪费。新的协议,比如生物种类条例、遏制沙漠化条例、京都协定书等,它们之间的关系引起许多问题,它们与有影响的国际机构(如世贸组织,世界银行等)的联系也是如此。由于国际贸易规则与环境协议之间存在冲突,于是人们建议建立一个新的世界环境组织来与世贸组织相平衡。但是许多发展中国家担心这样一个组织会硬性规定它们无法满足的环境标准。全球环境决策的任何改变显然需要建立在适当的国际共识的基础上。过去10年里,民间社团和工商企业越来越多地参与了国际谈判,形成了要求变革的巨大压力。其次,工商企业界的介入,包括像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发起的“全球合同组织"这样的新生事物,为鼓励在环境上可持续发展的经营实践提供了重要机会。作为一种比较框架,卓有成效的全球环境管理结构的某些关键特征必须具体规定清楚。例如,要能对问题和威胁明确地做出早期认定,要能对可供选择的反应方案和机构适应性有新生地作出评估。然后,将现有机构同这些特征进行比较。<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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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敌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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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3-31 13:07
(四)促进全球范围内的生态安全和国际合作意识<br />当今世界最大的特征是经济全球化。经济全球化是随着人类生产与生活超越国家、地区而形成的国家间日益密切的经济交往与联系,有着显著的互动特性,这种国家问的互动意味着全球化在促成人类聚集的同时,也会促成全球人类共同利益的形成,有着共同的观念,这是一些有约束性的价值观、一些不可取消的标准和人格态度的基本共识。加强国际生态合作,就需要寻求世界多元民族价值观基础上的全球共识,依据国际性的法律条款,制约个体理性国家下的全球非理性行为,抑制全球公共资源使用中的“搭便车"倾向。笔者认为,经济全球化有助于全球意识的培养,具体体现为:<br />1、全人类经济意识 <br />人类是一个整体,是一个集各民族、各国家、各地区甚至人类各代于一体的整体,这是一个在同一地球共同生存、繁衍的整体,利害一致;而且,每个民族、每个国家以致每一代人都享有平等使用地球资源的权利,平等、互惠、共赢和共存始终都应视作国际合作的宗旨。所以任何民族、。国家和地区都无权依靠自身实力对其他民族和国家乃至下一代直接或变相施加外部负面影响,更不能因为自身利益而损害整个人类的利益。为此,在日益深入的经济全球化中,需要强化一国对其他民族、国家、地区和下一代的责任感与义务感,做出对全人类有益的承诺,.将本国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引致的外部负面影响尽可能地内部化。西方工业国是经济全球化的主要推动者,无疑也是经济全球化的主要受益者,在全球化过程中对日益突出的生态负效应应负有主要责任,对负效应的消除也应承担与之对等的义务。<br />2、全球生态意识<br />全球生态意识源于人类与大自然共生、共荣的全球生态系统。人类作为生态系统的一员,与置身于同一系统中的其他物种相互交融,相互依存。在大自然面前,包括人在内的所有物种均是大自然的馈赠,地位完全平等。不仅如此,人大约仅占地球生物总量的O.1%,人类依靠着占地球99.9%的其他物种维系着自身的生存和繁衍,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与整个生态系统息息相关。从超越人类中心意义和功利主义出发,全球生态意识需要人类在给予同类关怀的同时,或者说在给予人类自身以更多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也应该给同一生态系统内的其他物种以关怀,而不可以在自身利益语文的膨胀中置整个生态系统于不顾。<br />3、全球道德意识 <br />道德作为人们生活中的一种态度和选择,能够直接产生约束人们某些有损他人行为的作用,其维度随其行为主体所关注范围的变化而改变。全球道德意识,意味着作为行为主体的国家所关注的视野已由本国或本地区扩展至全球,因而是对全球范围内所有事物持有的一种态度和选择。道德一词蕴含有深刻的伦理意味,通常与公正、主义相关联。社会正义伦理,即是社会权利与义务的公平分配伦理,它的基本要求在于,任何一个道德社会,都应该以充分有效而又公平合理的方式,确保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及其实现;保证社会公民的平等和自由;在公共理性的基础上,达到整个社会运行合理有序。因而,一个道德社会,权利与义务、平等与自由;在公共理性的基础上,达到整个社会运行的合理有序。因而,一个以有序发展,体现出文明的时代特性。具体地讲,任何民族和国家在经济全球化中均享有相同的平等与自由权利,也负有同样的义务,在享受经济全球化产生的巨大正面外部效应的同时,基于全球公共理性,应对给本民族和本地区带来益处的其他民族和国家以及生态体系中的其他物种承担责任与义务,这是人类的一种最基本义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当然,全球一致的经济、生态和道德意识绝非一朝一夕所能形成,但可望形成的全球基本共识仍使全球生态合作的前景显露出希望。<br />四、中国面临的生态安全彩包战与维护<br />近年来,生态问题已成为了国际关系中的新热点。环境问题覆盖面广,影响面宽,任何国家都不得不受影响。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中国也面临巨大的压力。在全球层面上,中国的生态安全受到一系列全球环境问题的威胁,臭氧层耗竭将威胁中国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温室效应造成的气候变暖、海平面上升将危及中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如海平面的上升将威胁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等沿海地区,估计淹水地带将达9.2—12.5万平方公里,受影响的人口将达6700~7200万。在国际层次上,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影响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的战略问题,中国与周边国家的环境摩擦可能增多,对双边及地区关系产生不良影响。如日本和韩国声称中国的二氧化硫排放造成了黄海污染,并对来自中国北方的日益严重的沙尘暴不断提出抗议。作为国家中最基本的安全,它涉及到国家的生存和持续发展,因而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安全具有跨国性和全球性。发达国家早已过上富庶、甚至奢侈的生活,在环境与发展的两难选择中往往向环境倾斜,甚至为了保护环境而抑制发展;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为了解决燃眉之急的生存问题更倾向于发展,认为“发展是硬道理”。由于国情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世界各国在保护环境上存在一系列矛盾,生态安全也就成为国际政治斗争的焦点。开发本国的资源本属于国家主权,但一些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由而横加干涉,一些国际组织给发展中国家的贷款往往附带苛刻的环境条件。中国是一个以燃煤为主的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大,暂时没有承担削减温室气体排放的义务,但从长远看,一旦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受国际协议的限制,我国的能源将面临严重的困难。一些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的环境以投资为名,在我国建立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甚至将一些有毒的工业废物和垃圾偷运到我国,严重影响我国的生态安全。生态安全还同经济安全密切相关,一些发达国家为了保护环境对进口商品制定了苛刻的环境标准,设置绿色贸易壁垒,大大降低了我国出口商品的竞争力。环境问题的全球性告诉我们,能否确保生态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际合作的程度,因此应建立一套有效的国际环境合作机制和国际环境危机处理机制。<br />中国政治家们面临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在较长的时期里中国在环境制度构架中的作用,即何时做出环境安全承诺如量化限排承诺、大规模风沙治理,接受何种承诺。然而,在做出维护生态平衡的承诺将会降低中国经济增长速度结论。在世界各国实行开放经济的竞争中,一个国家的相对立场,即相对于其他国家的承诺,将决定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由于中国在最近几年与全球经济更强劲的融合,随着中国成为WTO的成员国。这一融合进程将获得更大的动力,因此对于中国来说,这种观点越来越贴切了。传统经济学家通常认为环境规章制度将导致经济活动减少。然而,Michael Porter和其他人称,强有力的环境规章制度可以推动革新,提高行业竞争力,因而使有关国家经济获得增长。在中国,生态环境安全的机制化也许会促使新经济增长部门的产生,例如可再生能源方面。这样的结果也存在争议。不过,这代表了另一种观点,即认为做出环境安全承诺并不一定意味着对中国是一种经济负担,相反,可以促进经济增长。<br />(一)我们认为解决环境困境首先,也是最主要的,是应该加强可持续发展,因为这是中国以后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推动国际问生态安全合作的重要武器和条件。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极大地推动了各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特别是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和再生能源技术、先进制造技术、航天航空技术、海洋技术以及环保技术的发展为缓解资源短缺、抑制环境恶化、改善人类健康状况、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技术途径。自1992年联合国制定《21世纪议程》以来,世界各国都在采取行动,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实现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追求的目标。2002年8月联合国将召开“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进一步探讨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的行动和措施,充分表明了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对可持续发展的强烈关注。为了保证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维护生态平衡,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缓解人口增长的压力,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满足21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世界各国都把发展科学技术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措施。1994年我国在世界上率先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在推动《中国21世纪议程》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中,科技发挥了巨大作用。围绕人口、资源、环境等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一些重大问题开展了前瞻性、战略性研究,为各级政府战略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通过一系列技术政策的制订,提高了政府宏观管理的能力;在一批影响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方面取得重要突破,解决了一些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得到大大加强,促进了可持续发展相关产业的迅速发展,并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区域可持续发展模式;初步形成了一支可持续发展科研队伍,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科技工作奠定了基础。但是影响我国可持续发展的诸多矛盾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缓解,人口、资源和环境等领域面临的各种重大问题和挑战依然存在。人口数量、老龄化问题以及各种重大疾病严重威胁着人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油气等战略性矿产资源短缺将直接影响到国家的安全,水资源危机将直接威胁到中华民族的未来生存;而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综合利用率低、生产效率低、能耗高以及资源的不合理利用等问题依然存在。生态环境中的恶性循环日益严重,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面积不断扩大,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日益严重,生物多样性锐减,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进入新的世纪,我国顺利实现了第二步战略目标,全面进入小康社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的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形态发生巨大的变化,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将遇到一系列新问题和新矛盾,解决这些新问题和新矛盾需要领先科技进步。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明显加强,我国加入WTO后将更深地融入一体化的全球经济中,这既为我国的战略性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使我国的传统产业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使我国的环境保护面临新的挑战。环境问题的国际影响日益显著,环境问题越来越多地与全球政治、经济、贸易、外交等问题交织在一起,逐步形成影响一个国家长期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样将对我国的可持续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经济全球化和全球环境问题构成了新世纪我国可持续发展事业十分重要的国际背景,意味着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将面临比以往更加复杂的外部环境和外部约束,只有大力推动科技进步,才能有效克服这些外部约束,保证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顺利实施。<br />
作者:
无敌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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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3-31 13:07
二)我们要积极参与国际生态合作,包括双边、区域及全球性多边等方面的合作。首先,双边环境外交应成为中国环境外交的重点。迄今为止,中国已同1 9个国家签定了双边环境保护协定。其中16个是1989年以来签署的。它们是:澳大利亚、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蒙古、朝鲜、韩国、俄罗斯、德国、乌克兰、芬兰、挪威、丹麦、塔吉克斯坦、波兰、FaGuo等。中国双边环境外交须与周边邻国为重点,同时与发达国家保持密切的环境合作。环境合作的内容主要是环境信息的交流、联合开展科学研究、人员培训、举办研讨会和展览会以及就某一具体问题开展合作。其次,加强中国的区域性环境外交。近年来中国积极参加太洋洋环境会议,并于1995年在北京成功主办了第五届太平洋环境会议。中国还参加了1995年召开的亚太地区环境与发展部长级会议。中国积极参加东北亚地区的环境合作。在1996年菲律宾苏比克湾召开的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江**主席就亚太地区的环保合作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了环境合作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向APEC成员开放一个设在北京的环保中心的倡议,受到各方赞誉。今年6月4日,中国APEC环境保护中心正式成立,并在9月于北京召开了“APEC可持续发展城市研讨会”。区域性环境外交已构成中国环境外交中重要的一环。再次,中国应该继续加强全球性多边环境外交。多边环境外交由于主要关注全球性问题,规模大,结果影响到各方利益,倍受各国重视。中国的多边环境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参加重要的国际环境会议、参与国际环境立法和国际环境履约。中国重要的多边环境外交活动包括:围绕参加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中国政府积极参加了全部四次实质性筹备会议,提出设立“绿色基金”第一系列建议,并派出LIPENG为首的大型政府代表团出席了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1995年,即“八五”期间,我国政府还派代表团出席了一系列重要的国际环境会议,包括:《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利尔议定书》第一至第七次缔约国会议、《控制危险废弃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第一至第三次缔约国会议、《生物多样性公约》历届政府间谈判委员会会议和第一、第二次缔约国会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一至第十一次政府间谈判委员会会议和第一次缔约国大会、《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5次谈判会议、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一至第三次会议。①<br />(三)把中国生态环境的保护纳入国家对外发展战略规划中。1.积极参与国际环境立法,有效维护国家的经济利益。环境外交中维护国家权益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积极参与国际环境立法。通过参与国际环境法规则的制定,使其最大限度地符合本国的利益和政策。一旦让别人把规则制定好了,再想改变就非常困难。在关于制定保护臭氧层公约的谈判中,西方提出保护臭氧层人人有责,各国应在2000年前停止使用破坏臭氧层的CFC类物质,当时我国对CFC类物质的需求正呈增长趋势,如果使用替代品,将耗费2 8亿美元。为了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中国提出,破坏臭氧层的主要责任就在发达国家,发达国家有替代CFC的技术,又有雄厚财力支持,很容易转换,而发展中国家缺乏技术,二缺资金难以转换。因此,应建立由发达国家出资的国际环境基金,帮助发展中国家,同时发达国家应在公平和最优惠的条件下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替代品和有关技术。经过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据理力争,上述条件被载人蒙利尔议定书的修正案。国际环境基金于1991启动,我国已恰似国际环境基金获得1亿多美元援助,更重要的是此次谈判,为今后的环境谈判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模式。另一个例子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该公约主要涉及各国限控温室气体CO2的排放。在谈判中发达国家要求各国均衡承担控制C02排放量的义务。由于CO2主要来源于煤和石油的燃烧,直接涉及到各国的能源结构和经济发展,尤其是我国,一次性能源的70%以上来自煤,如果在C02排放量上与发达国家一视同仁,即意味着中国只能维持现有的发展水平,无异于被剥夺了发展的权利,这是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所不能接受的。①根据这一情况,中国在谈判中提出了“共同的但有区别的责任”这一原则,反对公约中对发展中国家规定具体的子限控指标。上述立场为公约采纳,因而从根本上维护了我国的发展权,为我国经济发展创造了较宽松的国际环境。2.大力推动可持续发展战略在中国环境外交中的实施,促进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针对人类环境与发展问题上面临的严重危机;1987年布伦特兰委员会正式提出可持续发展思想:所谓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被公认是当今世界正确的发展模式。中国已明确宣布,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是中国发展的两大基本战略,由此可见持续发展战略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性作用。中国环境外交对可持续发展战略在中国的实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1992年6月中国派团参加了联合国环发大会,同意执行关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国际文件——《21世纪议程》。《21世纪议程》要求各国制订和组织实施相应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计划和政策,迎接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为了履行承诺,中国政府于1992年9月16日批准了《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其中第一条对策就是“实施持续发展战略”。1994年中国政府率先编制了《中国21世纪议程》,作为中国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的一个指导性文件,突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思想,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1996年3月LIPENG总理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报告中指出,必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这两大战略,对于今后1 5年的发展乃至整个现代化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②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和战略已开始具体贯穿于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之中。<br />[参考文献]<br />[1]王逸周.全球化时代的国际安全[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br />[2]俞正梁.全球化时代的国际关系[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br />[3]鲁毅,顾关福,俞正梁,傅耀祖.新时期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研究[M].北京:时事出版社,1999.<br />[4][美]詹姆斯,多尔蒂.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0.<br />[5]刑爱芬.影响世界格局的国际关系理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br />[6]陈启达.多维的世界与多维的思维:国际问题研究方法概论[M].北京:时事出版社,1999.<br />[7]王铁崖.国际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5.<br />[8]王杰.国际机制论[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br />[9][美]萨缪尔逊,诺德豪斯.经济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34.<br />[10][英]C?哈丁.公地的悲剧[M].北京:商务出版社,1981.<br />[11]World Bank.China’s Management of Enterprise Assets:The State as a Shareholder[R].Washington D.C:The World Bank,1997.<br />[12]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我们共同的未来[M].吉林:吉林出版社,1991.<br />[13]吴华.全球冲突与争端[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8.<br />[14]金鑫:世界问题报告[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br />[15]周光召.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M].北京:西苑出版社,2000.<br />[16]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组.中国可持续发展报告[M].科学出版社,2000.<br />[17]宋国涛.中国国际环境问题报告[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br />[18]曹鉴燎.可持续发展:我们共同的道路[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br />[19]郇庆治.欧洲绿党研究[M].山东: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br />[20][澳]迈克尔?杰伊?波隆斯基,[美]阿尔玛?明图-威蒙萨特.环境营销[M].王嗣俊,高红岩.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br /><h2><marquee><font color="#ff0000">MADE BY 国际关系学院院学生会学习部!</font></marquee></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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