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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美国的十大优势 [打印本页]

作者: zue    时间: 2006-3-30 22:19
标题: 美国的十大优势
我们要向美国人民学习,首先就必须尽可能地了解美国人民。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中国人对美国人的了解确实需要增进。本人曾经听了一个专门去美国考察美国的教育、在美国呆了近半年的专家(这个人可能只是当时的一个政府官员)回国之后的作的一场关于美国教育的报告。当本人问起“杜威的教育哲学现在对美国的教育还有多大的影响”这样一个问题时,这位专家居然连杜威是谁都不知道。听了这次报告之后,我的心情真是沮丧。当年FaGuo人托克维尔以考察美国的监狱为名去了美国,在美国也只呆了九个多月,却写出了《论美国的民主》这样的世界名著。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了,有多少中国人去了美国,有多少的中国官员以考察的名义去了美国,可是,我们关于美国的研究有多少成果,有多少进展呢。<br />  我没有去过美国,但这并不妨碍我尽可能地去了解美国。我们谁在“古代”生活过呢?我们同样必须对“古代”作出我们自己的解释。我小时候最先知道的是世界上还有一个**,因为我的家乡曾经被侵华日军占领过。接下来就是知道世界上还有一个美国。1971年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之后,我就开始阅读一些有关美国的书籍。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能够阅读的有关美国的书籍比较多了,只要有时间,我总要阅读一些有关美国的书籍。时间长了,阅读的书多了,对美国也就多少有了一些了解。尽管我们不可能都去美国,但依靠阅读或其他间接的方式还是能够在相当的程度上了解美国的。只要我们愿意、希望去了解美国,我们就能够更好地了解美国。不能去美国,并不是了解美国的不可克服的障碍。相反,如果没有一种“学习”的精神,即使去了美国,也“取”不回多少“真经”。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美国,我们就能够以更加公正的心态和客观的方法却看待中美双方的各种价值和利益上的冲突,也就能够更好地处理这些冲突。<br />  通过多年来对美国的“研究”,我发现美国确实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我将这些东西概括为美国的“十大优势”。我们了解了美国的这十大优势,就可以将其与中国的各种“国情”对比,从中找出差距,改变我们自己,改进我们的生活。<br />  <font color="#dc143c"> 第一,美国人有“上帝”支持。 </font><br />  美国是一个以基督教新教为主要宗教的国家。世界上还有很多的民族都有他们的宗教,都有他们的“上帝”,为什么这些民族的“上帝”却不太支持他们呢?这是因为,美国人的“上帝”最宽容。美国自建国以来,就实行了“政教分离”,宗教信仰是每一个人自己的事情,政府不能强制个人信仰什么,不信仰什么。这样,美国人的“上帝”就变得非常宽容起来。基督教新教认为 “上帝”对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每一个人都可以直接和“上帝”对话。宗教既然是一种信仰体系,又是一种社会伦理。美国人在这种宽容的“上帝”的支持下,基督教的伦理时刻在制约着他们,但是,这些伦理既没有成为官方的“训令”,也没有成为道学家的空洞的说教。人们可以通过与“上帝”的对话对这些伦理作出自己的理解。这种宽容的伦理在维持社会友好安全的同时,消除了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道德强制,使人们获得更大的自由。人们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自己“赎罪”的活动来证明自己是“上帝”的选民。信仰和道德并不是一种理性思考的结果,而主要是一种习惯和情感的产物。社会是发展变化的,信仰和道德必须是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如果信仰和信道德与政治合流之后,人们要“变化”信仰和道德就很困难了。这时,信仰和道德就会成为压制个人自由、阻碍社会进步的顽固力量。美国人的政教分离,有效地控制了一部分对另一部分人的信仰上的强制和道德上的强制,使宗教伦理既能制约个人的行为,又不至于成为束缚个人自由的枷锁。<br />  <font color="#dc143c"> 第二,美国人有宪政体制。 </font><br />  美国宪法是美国的立国之本。美国宪法是保护人民自由之法,是限制政府权力之法。美国的先民们在建立美国之时,并不是要建立一个没有罪恶的“大同世界”,而主要是消除人对人的强制。相对于一个整体的社会,每一个个人都是弱者。如果某一个人或某一些人利用某种权力对个人实施强制,个人是毫无抵抗能力的。为了消除这种强制,减少因强制产生的各种社会罪恶,美国人民建立了自己的政府。但是,由于政府消除强制的手段也只能是强制——对所有个人实施普遍的强制,政府则有可能成为社会最大的罪恶制造者。为了防止和减少政府的罪恶,美国人依据宪法,建立了宪政政府。宪政政府的主要内容包括“权力分层”和“三权分立”。“权力分层”是将联邦政府的权力和州政府的权力作出明确的划分,“三权分立”则是在所有的政府中,立法、行政和司法相对分离,进而达到相互制衡。<br />  宪政体制——“权力分层”和“三权分立”的结果是,任何社会群体都难以直接利用政府达到其政治目的,任何个人都难以利用政府达到实施自己的政治野心,任何个人也难以利用利用政府为自己谋取取私利。宪政体制最大程度地控制了政府的专横,最大程度地消除了政府的腐败,最大程度地提高的政府的效率,政府就不再是一个专横、腐败、无能的庞然大物。与此相应,宪政体制也就最大程度地消除了社会中人对人的强制。在宪政体制下,个人可以享有充分的自由。个人能够对政府的行为,进而对整个社会的行为作出自己的预测,并依据这种预测的结果来安排自己的未来的活动。<br />  <font color="#dc143c"> 第三,美国人有无数的“主义”。 </font><br />  由于美国人有一个宽容的“上帝”,由于美国人有宪政体制,美国人对“信仰”和“道德”的问题就比较宽容。这种宽容的结果,就是美国人对“主义”也比较宽容。美国社会就简直是一个“主义”的社会。无论什么“主义”,在美国社会都可以自由地“泛滥”,但条件是必须有人接受这种“主义”。这样,在人们对这些“主义”筛选的过程中,好的“主义”就很有机会成为社会的主导“主义”。当这种主导的“主义”变得不适合社会的时候,人们又能够生产出新的“主义”。<br />  任何“主义”都只是相对地说明了世界,任何“主义”都只是相对地适合于一定的历史时期。社会发展了,“主义”也就必须变化。但是,当某一种“主义”与权力结合在一起的时候,因为这种“主义”有权力的支持,这种与权力结合在一起的“主义”也就很难得到发展。当这种与权力结合在一起的“主义”不能发展的时候,其它的“主义”就很难产生,社会也就很难正常发展。美国人的“表述自由”正好达到了思想与政治分离的结果,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使不适合社会的“主义”能够尽快地被淘汰,使适合社会的“主义”能尽快地被社会采纳。<br />  美国宪法规定的个人具有的“表述自由”并不仅仅只是一种“个人权利”,同时也是一种将个人的“经验”转化为社会的“主义”进而使人们能够达成社会共识、采取共同行动的有效机制。“主义”无非是人们整理“经验”的工具。个人的“经验”是随着个人的成长和社会的发展而变化的。“经验”变化了,“主义”也同样必须相应的变化。这种变化必须通过人们的交流才能实现。如果每一个人不能自由地表达对生活的看法、对社会的评价、对政府的意见,个人的“经验”就不可能与他人进行有效的交流,个人的“经验”也就不会转化为社会的“主义”。美国人有无数的主义,个人可以依据自己的“偏好”选择不同的“主义”来组织自己的“经验”,“表述自由”又使得个人可以随时随地地将自己的“经验”与他们交流。在这一过程中,无数的个人的“经验”也就逐步转化为社会的“主义”。并且,在这一转化过程中,人们就各种社会问题及其解决方法达成某种程度上的共识,进而按照这种共识采取共同行动。<br />  <font color="#dc143c"> 第四,美国人有“全世界”的智慧。 </font><br />  美国人能够有一个宽容的“上帝”和产生无数“主义”的原因,是因为美国人没有什么“智慧”。美国人没有什么“智慧”,就只得去“冒险”。如果美国人有什么“智慧”的话,那也就只是“冒险”的智慧。但是,正是由于美国人没有什么“智慧”,美国人就不得不吸收全世界的智慧。这样,英国人的“经验”、德国人的“思辨”、FaGuo人的“浪漫”,犹太人的“精明”,中国人的“家庭”,**人的“团体”,几乎全世界各个民族的智慧都被美国人吸收。美国人将这些智慧与自己的“冒险”的智慧融合在一起,就变成了美国人的智慧。美国人这就可以用这种“智慧”去创造自己的生活。<br /> <font color="#dc143c">  第五,美国人有自由的市场。 </font>  美国人没有自己的智慧,必须用别人的智慧。那么,哪一种智慧最好呢?很难有这么一个标准。怎么办呢?让这些智慧自己在自由市场上去竞争。在自由市场上,美国人可以成用各自的智慧去交换他们的智慧。美国人的特点就是愿意去冒险。美国人并不把自己培养成一个什么都能干的“多面手”,美国人并不过分重视个人的“才干”。但是,虽然美国人不是“多面手”,虽然美国人个人没有什么“才干”,却可以通过市场的合作来解决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通过市场的自由交换,虽然人人都不是“多面手”,却人人都可以通过“他人”解决自己的问题。在大家都通过“他人”解决自己的问题时,社会资源也就得到最大的利用。<br />  <font color="#dc143c"> 第六、美国人有公正的法律。 </font><br />  美国人在自由市场上相互交换自己的资源,出现了纠纷怎么办呢?美国人有公正的法律——至少是程序公正的法律。美国人之间出现了纠纷,一般都会通过法律程度解决。这样,可以使处理纠纷的过程和结果程序化和公开化,避免了因人情、面子及各种关系所控制的“私了”所带来的不能对纠纷较为彻底地解决的弊端,并能消除近似于“血亲复仇”、“冤冤相报”之类的处理社会纠纷的手段所带来的社会动荡。从总统按窃听和搞情人到普通人之间的纠纷,任何社会问题,如果冲突双方不能自行达成解决的协议,最后都会变成法律问题。由于有一个“公正”的法律,美国人就可以大致上估计自己的行为后果。这样,人们就能放心大胆地去做自己爱做的事,人们就愿意、甘心去冒险。<br />  <font color="#dc143c"> 第七,美国人有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 </font><br />  美国人失败之后,首先是思考自己那些地方没有做好,而不是抱怨他人和社会如何如何。失败了检查自己只会促进自己更加努力奋斗,失败了抱怨社会只会使自己灰心丧气。因为人类历史上还没有,或许永远也不会有一个能够称得上是一个“合理的”社会。要在一个不合理的社会中生活,除了把自己的行动变得“合理”之外别无他法。美国人很早就认识到了这一点,一方面是改变法律,一方面是改变自己。通过改变法律改变社会,通过检查自己改变自己。这样,既改变了社会,又改变了自己。<br />美国人能够坚忍不拔地为改变社会的不合理而奋斗,不会因受挫折后就灰心丧气并放弃原有的目标。从林肯宣布解放黑奴以来,美国黑人的政治经济地位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美国社会的种族歧视已经消除了不少。但是,美国黑人的经济文化地位与白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尽管如此,美国黑人一方面不会因为这个进程太慢就放弃了“消除种族歧视”的奋斗目标,另一方面也不会因这个过程太慢就进行“暴力革命”。美国黑人只是不断地呼吁立法,通过不断地游*唤醒人们的良知,通过不断地奋斗,一代一代地改变人们的观念进而逐步消除种族歧视。这是因为,人们的观念的转变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如果人们的观念没有从根本上转变,即使通过“暴力”的手段达到了某种“平等”,也不是一种真正的“平等”。<br />  <font color="#dc143c"> 第八,美国人的儿童生活有“天堂”之中。 </font><br />  美国儿童有那么多的玩具,美国的儿童有“圣诞老人”按照时给他们送礼物;美国的儿童可以平等地和父母讨论任何问题,美国的儿童在学校里没有那么多的“考试”要应付。美国的儿童在“天堂”中玩乐。他们在玩乐的过程中形成了“相信自己、理解他人、勇于创新、善于合作”的精神,而这种精神,正是一个民族发达兴旺所不可缺少的。<br />  <font color="#dc143c"> 第九,美国有自由教育。 </font><br />  美国的小学生在玩耍中学习,教师不会象填鸭式地向他们灌输“知识”。美国的中学生不需要为高考而“奋斗”,可以自由地选学习自己感兴趣的课程。美国的大学不能强迫学生去学习什么“洛克主义”、“华盛顿思想”、“林肯理论”,这些东西由学生自己去选择地学习。美国的大学生既不需要参加全国的统一“外语”考试,也不需要参加全国统一的“计算机考试”。美国的大学生可以自己选择偏偏住所,不会居住在“军营”之中。美国的大学生可以不同意教授的观点,作教授作面对面地辩论。美国学校的操场培养了美国学生遵守“游戏规则”的习惯,美国式的启民式的教学培养了美国人的好奇精神,美国的自由教育培养了自由的公民。<br />  当然,和其他任何国家一样,美国也有校园暴力的问题。但是,美国的一起校园暴力事件能够震惊全国,而其他许多国家的校园充满了暴力,政府却拼命地掩盖,不让人民知道。与此相应的则是,人民却对众多的校园暴力麻目不仁。<br />  <font color="#dc143c"> 第十,美国人拥有世界上使用最广泛的语言。 </font><br />美国人使用英语,而英语则成为全世界使用最广泛的语言。几乎所有的国际会议都使用英语作为主要会议语言。使用两种不同语言之间的人要相互交流也把英语当作“共同语言”。并且,更为重要的是,全世界所有非英语国家的较为突出的科学研究成果都会用英文发表,这无意中为美国人提供了大量的智慧和财富,美国人也就不必为不懂“外语”而头痛。<br />  上述美国十大优势之中,有很多东西,如宗教自由、宪政体制、表述自由、开放精神、自由市场、法律制度、奋斗精神、冒险精神、儿童教育、学校教育等,确实值得我们学习。这些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有的是属于个人精神方面的,有的则属于社会制度建议方面的。我们在无法将这些东西用于“实践”的时候,至少还可以尽可能地去了解这些东西。有了充分地了解,我们就有可能好地学习。<br />  我们应该向美国人民学习,并不仅仅只是因为美国强大,更重要的是美国人民的精神中确实体现了人的某些可贵的或难得的东西。我们应该向美国人民学习,并不仅仅只是因为我们要追赶美国,更重要的是美国人民创造的社会制度中确实有着某些我们可以借鉴的内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是一种“学习”的动物。如果我们不学习其他民族创造出来的优秀的文化,只是高喊一些诸如“中华复兴”之类的口号,只是空谈一些诸如“中国文化源远流长”之类的大话,我们就永远只会做着诸如“二十一世纪是中国的世纪”之类的“美梦”。只是,没有任何一个世纪会属于一个高喊口号、空谈大话、专做“美梦”的民族。
作者: 咸鱼の依旧    时间: 2006-4-2 13:27
其实这张帖蛮严肃的~~~~~
作者: Lepapillon0311    时间: 2006-7-13 22:26
严肃面具下的不严肃
<br />
作者: summerfog    时间: 2006-7-15 00:43
楼主说了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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